派驻(出)机构
(一)市直属机关纪工委、监察室
负责除市纪委、市监察局授权派驻纪检组、监察室管理的单位以外的市直机关单位(部门)及直属公有制企业和资产经营管理机构的纪检监察工作。
(二)市委政法委纪检组
负责驻在单位及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市消防局、市刑警支队、市武警支队、市交警支队、市巡警支队等的纪检监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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