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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公安机关作风建设 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发布时间:2007-09-09

清远市公安局纪委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指出,必须进一步抓好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工作,要坚决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党风政风建设的工作重点,着力解决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胡锦涛总书记的讲话,充分体现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治理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具有重大指导意义。公安厅党委把着力解决执法中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树立良好警风,构筑和谐警民关系作为200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安排部署,充分体现了厅党委治理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决心。我们一定要深刻领会,认真贯彻落实。

  近年来,我各级公安机关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工作重点,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冷硬横推”、执法不严、执法不公、执法不作为以及利用执法办案乱收滥罚等问题。深入开展“三项排查”、“三个专项治理”。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满意率进一步提高。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有的单位和领导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少数民警执法简单粗暴,执法不公,漠视群众疾苦,冷硬横推,滥用职权,失职渎职损害群众利益。这些问题破坏了公安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影响了和谐警民关系的建立,阻碍了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警风正则警民和,警民和则社会稳。因此,我们要把治理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作为构筑和谐警民关系的重要任务,列为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重点,切实抓出成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积极构建和谐社会。

  认真治理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必须抓住重点,解决突出问题。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就是纠风工作的重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就是纠风工作要着力解决的问题。当前,要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冷硬横推”、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玩忽职守、执法不作为等突出问题。在这些关乎群众切身利益,关乎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上,一定要集中力量,下大功夫。要继续推进“三项排查”、“三个专项治理”,深化和巩固对刑讯逼供、滥用枪支警械、滥用强制措施等问题的治理成果,要继续推进治理“三乱”力度,坚决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利用执法办案乱收滥罚等问题,防止“三乱”问题反弹。继续深化公安机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审批事项,简化办事程序,创新管理制度,为群众和基层公安机关提供方便快捷优质服务。

  认真治理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必须进一步加强公安队伍作风建设,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作风是一个单位和群体整体精神风貌的反映,优良的作风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磁场,作风看似无形实际上又无处不在。好的作风是一种重要的政治资源,一种润物无声的力量。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加强公安机关作风建设,文明执法,热情服务,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电视连续剧《任长霞》的热播,公安机关广泛开展的向任长霞等先进模范人物学习的活动,新闻媒体对公安机关先进典型进行的系列宣传报道,对于弘扬正气,树立警营新风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我们要进一步加强这方面的工作,丰富宣传教育的内容,改进教育的方式方法,创新教育的载体,不断增强教育的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要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推进廉政文化进警营,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

  认真治理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当前还要着力加强基层所队党风廉政建设。要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省公安厅党委下发的《关于基层所队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促进基层公安机关作风建设,形成良好警风。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抓好工作落实。坚决纠正基层民警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作风不实、办事不公和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继续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不断增强全警的廉洁意识。在县市级公安机关全面开展“无违纪所队”创建活动,促进民警自觉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风尚。深入推进警务公开,不断完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评议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制度,规范和加强特邀监督员工作,增强监督实效。使广大基层民警与人民群众建立起血肉联系,与群众同甘苦、共命运,奋发图强、齐心协力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美好家园。

  认真治理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必须坚持纠建并举,加大防治力度。各级公安机关在纠风工作实践中,开拓创新,进行了许多有益探索,取得了许多成功经验。比如:建立政府招标采购制度,有效地降低了办公设备等物资价格;各级公安机关积极参与“政风行风热线”和政务大厅办公制度,受理群众投诉监督和公开警务;建立了基层信访接待制度,健全了领导接访和下访制度,使群众诉求得以及时了解,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得以及时解决。我们要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继续坚持纠建并举,加大防治力度,开拓创新,积极探索,逐步建立健全维护群众利益的相关制度,畅通诉求表达渠道等纠风工作的长效机制,让制度成为维护群众利益的一道铁的屏障。

  古人云:“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公安机关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力量往基层使,工作往实里干”,率先垂范,自觉践行胡锦涛总书记倡导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努力实现公安机关领导干部作风的进一步转变,以良好的党风政风促进警风的好转,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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