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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新县建立村干部任前组织谈话制度
发布时间:2005-12-15

清新县建立村干部任前组织谈话制度

  清新县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强化对村干部的教育管理,努力提高村干部的思想素质,在今年第三届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基本结束后,建立了村干部任前组织谈话制度,并把组织谈话作为加强农村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认真组织实施,形成制度化,做到教育先行。自5月中旬以来,该县各镇党组织一对新一届村党支部689名支部委员、村委会1016名成员全部进行了任前谈话。其主要做法是:

  一、确定谈话对象和谈话形式。谈话对象为这次换届选举后新任的村“两委”干部和村委会聘用的其他工作人员。采取单独谈话或集体谈话的形式。同时区别谈话对象是新任或连任,以及年龄、文化程度等不同情况,加强谈话的针对性,增强谈话效果。

  二、落实谈话责任。各镇建立工作领导小组,由挂点的镇领导班子成员和镇党政办、组织办抽调的人员干部组成谈话小组,实行分片负责,主要谈话人由挂点的镇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具体落实谈话工作职责。主持谈话方要在2人以上,并做好谈话记录。

  三、明确谈话内容和要求。谈话小组要结合党委、政府当前的中心工作,对谈话对象进行耐心细致的谈话,重点讲清工作职责、任务和要求,教育“两委”干部增强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和政策观念,增强工作责任感;进行廉政教育,先敲警钟;提出希望,勉励谈话对象努力工作,干出实绩等。

  四、完善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在实践中进一步细化完善村干部任前谈话制度,并与届中谈话、诫勉谈话等制度有机结合,形成工作机制,长期坚持下去。

  通过一段时间的组织实施,谈话制度已初步显示出了效果:架起了上下沟通的桥梁,镇党委、政府全面了解了下面的情况和群众心里所想,增强了为群众服务的意识,并征求群众意见,主动接受监督;进一步密切了镇党委、政府与村委会的关系,增强了村干部的工作信心和责任感,鼓舞了士气,形成了工作合力,有效推动了当前工作。
                      (清远市纪委办公室)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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