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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工商局通过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08-06-05

    为推进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深入开展,5月29日,清远市工商局与市检察院联合召开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座谈会,共同探讨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清远市局机关各科室、市局直属分局、市局经检支队、清新县局等单位的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清远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于宏斌局长、邱志伟副局长到会授课,详细讲解了渎职侵权犯罪的构成,介绍了清远市当前反渎职工作情况,并针对各科室负责人提出有关预防职务犯罪的问题进行解答。

    通过这次座谈会,大家知道了“什么是渎职侵权犯罪”以及涉及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失职渎职六项罪名(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罪、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滥用管理公司职权罪、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充分认识到在工作中即使“不揣腰包”、“不贪利”,也不能“胡作为”、“滥作为”、“不作为”,一旦给国家、集体和人民的利益造成严重后果,就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进一步加深了对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的认识和了解,有力增强了廉政风险防范意识。
    (清远市工商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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