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现将近期我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3起5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曝光:
一、清城区园林绿化管理所公园管理股股长徐冠强公车私用问题。
2017年12月29日下午,徐冠强擅自将园林绿化管理所的公务车从飞来湖公园停车场驶回清新区住处。次日,徐冠强驾驶该公务车搭载其妻子、儿子和一名男性朋友回到其家乡清新区山塘镇花岗村的住处。之后,徐冠强驾驶该公务车到清新区明霞大道进行购物并返回。2018年1月1日晚上,徐冠强驾驶该公务车搭载其妻子和儿子返回清新区住处,并将该车停回飞来湖公园停车场。2018年7月5日,徐冠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违规使用公务车造成的车辆损失和燃料损失等费用共1095.22元已退赔给清城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二、英德市水利移民办原党组成员吴开平、司机吴凯华公车私用、私车公养问题。
吴开平在2011年3月至2014年12月,多次在节假日期间使用单位公务车办理个人事务,并违规使用单位加油卡为该车加油共18次,油费金额合计6415.83元。此外,吴开平在2015年2月、4月、5月违规使用单位加油卡为其本人及其女婿私家车加油共3次,油费金额合计1108.29元。吴凯华利用掌管单位加油卡的便利,从2012年1月至2017年2月期间,先后违规使用单位加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48次,金额合计13530.79元。吴开平因还有其他违纪问题,于2018年4月4日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取消退休待遇,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017年12月15日,吴凯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上缴国库。
三、连山县禾洞镇铺庄村委会滥发津补贴问题。
2014年1月至2015年2月,禾洞镇铺庄村委会在没有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的情况下,仅经该村“两委”成员商议决定,由村委会向村“两委”干部及计生指导员发放春节等节日补贴共41000元(其中重复发放2014年中秋节补贴每人700元,国庆节补贴每人500元)。2018年5月24日,铺庄村委会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陈传创和党总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谭培理2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收缴违纪所得。
上述3起问题既涉及到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也涉及到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再次表明“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反弹回潮的隐患不容忽视。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越到紧要关头越要保持定力、寸步不让、见底见效。2018年“中秋、国庆”假期将至,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严格要求自己,带头反对歪风邪气,带头弘扬优良作风,在清廉过节上发挥“头雁效应”,以上率下带动其他党员干部切实转变作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紧盯本地区本部门“四风”突出问题,不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