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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纪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市监察局   发布机构:清远市纪委监委  点击量:次  日期:2018-1-2 10:48:00   


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2018年元旦、春节假期是党的十九大后第一个重要节点,也是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出台《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后的第一个重要节点。“两节”期间能否风清气正,关乎人民群众对我们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信心和信任,关乎党的十九大后持续深入抓作风建设能否开好局、起好步。

为迎接风清气正、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加大遏制“四风”蔓延力度,现将我市2017年第四季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情况通报如下:

英德市英城街道城西居委会公款旅游问题。2016年3月4日至6日,英德市英城街道城西居委会以工会活动的名义,组织本单位工会成员共21人先后到湖南省宜章县莽山国家森林公园、连州市、连南开展春游等活动,工会用公款共支付费用6240元。城西居委会组织此次活动违反了《全国总工会关于<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补充通知》(工财发〔2014〕69号)第一条。

案发后,城西社区工会所有参与春游活动的会员退缴了相关费用。 该居委会党总支部副书记、工会主席叶龙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党总支部书记莫卫明,副主任徐冰、杨子存,身为中共党员,违反廉洁纪律,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春游活动,造成不良影响,3人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余17人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连州市东陂镇香花村委会委员、计生专干夏卫群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夏卫群在2016年9月5日向东陂镇纪委提交《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庆喜事宜报告表》,报备其儿子于2016年9月17日举办婚宴,举办规模为席数6围,参加人数60人,预计总开支3000元。但实际操办中共设宴61围,共计开支29280元,并宴请了村委会干部及村里服务对象。

夏卫群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受到党内警告的处分。

连南瑶族自治县寨岗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违规领取加班补助问题。曾弘光、杨文静在任职寨岗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主任、会计期间,先后领取了新寨、石径、官坑、称架、山联和吊尾等村委会的加班补助,共计人民币9700元。

曾弘光和杨文静违反了廉洁纪律,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阳山县民政局违规公款送礼、公款吃喝等问题。2013年1月至2015年12月期间,阳山县民政局多次违规公款宴请,并在宴请中违规提供高档洋酒、香烟和高档菜肴,共挥霍浪费公款共计人民币152.6万元。2013年至2015年,该局通过套取公款的方式,以单位名义利用公款送礼,累计送出礼品和礼金折合人民币114.9万元。

阳山县民政局局长罗建文受到行政撤职处分和留党察看处分。

阳山县民政局工勤人员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3年4月3日至5日,该局工勤黄文毅使用单位公车回普宁探亲,并将加油费及住宿费等费用共计人民币2686.98元拿回局财务报销。

黄文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退缴相关经费。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必须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阶段一个阶段推进。全市各级党组织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大工作力度。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从政治和全局高度,充分认识“两节”期间持续正风肃纪的重要性,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作风建设的部署要求,坚持党的十八大以来有效做法和经验,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抓、扎实抓、盯住抓,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拓展,不断取得新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