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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绿色生活十二条

来源:市纪委市监委   发布机构:清远市纪委监委  点击量:次  日期:2018-9-21 11:24:00   


 

     1.拒绝使用一次性木筷,尽量少用一次性物品。

     2.不追求过度的时尚。

     3.拒绝使用珍贵动植物制品。

     4.拒绝过分包装。

     5.随手关灯节约用电。

     6.提倡步行,骑单车,尽量乘坐公共汽车。

     7.提倡使用布袋,建议循环使用。

     8.一水多用。

     9.随手关闭水龙头。

     10.节约粮食不剩饭不剩菜。

     11.双面使用纸张。

     12.垃圾分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