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要闻快递 > 头条新闻 > 正文

市委巡察组向市直四家单位反馈巡察情况,并强调将开展整改督办和“回头看” 巩固和提升整改实效

来源:市监察局   发布机构:清远市纪委监委  点击量:次  日期:2018-1-5 10:30:00   



市委巡察组向市食药监局反馈巡察情况

 

    日前,市委巡察组向市食药监局、市住建局、市国资委、团市委四家单位反馈巡察情况。巡察组指出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并重点围绕如何落实整改、运用巡察成果提出整改建议。

  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市委巡察办副主任梁水新强调,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是巩固巡察成效、检验巡察成果的重要抓手,是巡察工作的重要环节。在落实整改、运用巡察成果方面,被巡察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要加强组织领导,保证整改落实;要加强理论武装,深化整改成效,坚持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整改。

  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巡察办主任王凤华指出,针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被巡察单位党组一定要有更大的决心和力度,及时解决,迅速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任务,细化整改措施,界定整改时限,把责任落实到责任部门、具体人员。

  落实到具体工作,要做到严格落实整改周报制度,整改落实情况要在两个月内报巡察办;大力开展督促检查,主动接受党内和社会“两公开”监督,将整改报告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此外,市委巡察办将会同巡察组着力开展整改督办和“回头看”,巩固和提升整改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