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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出实招

来源:南粤清风网   发布机构:清远市纪委监委  点击量:次  日期:2016-3-23 16:46:00   


    近期,广东各地级以上市及省直各部门陆续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并结合工作实际,研究部署新一年的工作,拿出了一系列实实在在的措施,各具特色,亮点纷呈。

    突出地方特色 推进基层党风廉政综合治理

    各地把巩固深化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排查工作、治理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同时,突出地方特色,推进基层党风廉政综合治理。

    深圳市着手制定社区党组织书记、股份合作公司董事长等“一把手”权责清单,推行任前廉政考核把关、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等措施,加强对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的监管,从源头上防治基层社区腐败。汕头市探索建立镇(街)纪委巡访工作机制,要求各镇(街)纪委每年至少巡访所辖街道、村(居)一次,将监督触角伸到最基层,及时发现、整治农村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揭阳市一手抓城乡基层违纪违法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一手抓廉洁镇村创建活动,深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湛江市将解决基层信访举报问题与落实“两个责任”相挂钩,继续开展信访举报疑难案件包案化解工作。

    深化标本兼治 探索创新廉政风险科技防控

    今年,佛山市将继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大数据平台建设,推进党政机关廉政风险科技防控,完善政府投资工程廉情预警评估、农村廉情预警等系统,打造“佛山党风廉政建设的基因图谱”。深圳、珠海等市在前海、横琴自贸片区推进“廉洁示范区”建设,深化“e站通”政务服务改革,加强工程建设廉情预警、征信用信建设,同时完善举报机制,构建全方位群众监督平台,规范和监督权力的运行。

    按照“两个尊重”、“三个区分”原则,韶关、揭阳、清远、广州、惠州、佛山、肇庆、深圳等市研究制定了贯彻“三个区分”原则的细化措施、新型政商关系行为指引和规范、支持改革创新容错免责办法等制度性文件,把正风肃纪和推动干事创业统一起来,营造干净干事的社会氛围。汕头、肇庆、梅州、湛江、河源、茂名等市则立足于当地文化资源,编印家训家规,拍摄专题片,以好家风促廉洁。

    开展系统巡察 延伸监督触角提高监管实效

    为推进市委巡察工作,广州市把巡察范围从市管企业扩大到市属企业,从国有企业拓展到全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湛江市在市直单位继续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并把巡察工作延伸到县(市、区)。深圳市对区级领导班子换届纪律执行情况开展专项巡察;同时,针对城市管理、规划国土、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等重要领域进行重点巡察,着力整治城市管理治理难点、“黑点”背后的利益输送、权钱交易等问题。江门市探索市、县两级巡察工作机制,针对重点领域开展专项巡察,提高监督实效。

    各省直单位积极探索开展系统巡察工作。省经信委选取1-2个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聘请审计、财务、税务等专业人员成立专项巡察组,深入基层和企业开展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专项巡察。省委宣传部制定了在归口单位开展巡察工作的实施办法,由干部处牵头,从相关单位纪检监察、干部人事、财务审计等部门抽人组成巡察工作人才库,每个季度开展一次巡查,每次巡察1-2个单位,巡察对象主要是归口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省地税局按照5年在全省地税系统巡察一遍的要求,制定了年度巡察计划,今年将分期分批对有关市局开展巡察工作;同时,把巡察情况纳入绩效管理,作为考核评价和选拔干部的重要依据。省人社厅着重围绕“一处一事一人”开展专项巡察,集中时间进行驻点巡察,并把专项巡察的结果与廉政汇报会紧密结合起来,开展警示性谈话。省公安厅建立系统巡察与公安机关纪检监察、警务督察、内部审计“四位一体”监督格局,健全线索通报移送机制。

    实践“四种形态” 改进执纪审查工作

    今年以来,各地各部门认真践行“四种形态”,将监督关口前移,惩治腐败工作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省教育厅研究制订广东省高校党政领导谈话提醒工作有关制度和方案,完善抓早抓小工作机制。省人社厅纪检组建立问题线索联动协查机制,强化人社系统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审查工作。潮州市创新纪律审查机制,在总结完善纪委书记、副书记、常委、承办人分级负责的办案机制基础上,探索实施检察院与公安局提前介入办案的工作方式。东莞市完善镇街纪律审查绩效考评办法,实行定期通报,对排名靠后的部门和单位进行约谈,形成常态化的倒逼机制。广州市推行党纪政纪轻处分适用纪律审查简易程序工作,探索推行以“审理内部抗辩”、“公开审理”为特色的“阳光”执纪审理工作。

    通过实践“四种形态”,改进执纪审查工作,各地执纪审查工作进一步提速增效。清远市1月份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64件,达到去年全市立案数的11%;其中,该市纪委立案12件,达到去年市纪委立案数的22.6%。云浮市1-2月共受理信访举报82件(次),同比增长24.2%;处置问题线索128件,同比上升5.8%;新立案67件67人;结案17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7人,同比增长13.3%。

    深化纪检体制改革 多措并举压实“两个责任”

    为进一步抓好“两个责任”的落实,珠海市制定落实“两个责任”问责办法,健全责任追究情况定期报告和典型问题公开通报制度。中山市将制定《党委主体责任考核办法》和《责任追究办法》,将“两个责任”延伸到镇村。东莞市组织开展“落实两个责任,创建廉洁班子”试点工作,探索建立镇街纪委、派驻机构对镇街党委、市直单位党组及班子成员的监督制度。阳江市全面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约谈,并进行跟踪回访。

    在省直部门方面,省司法厅以如何落实“三转”认真履行主责主业为题开展调研,就司法行政系统党委和纪委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省检察院通过剖析该院违纪案例,提出要突出对职能部门和下级院特别是基层院“一把手”的监管。省委统战部纪检组则细化监督责任,研究制订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职责办法和开展诫勉谈话、信访举报、纪律审查等工作规程。省财政厅纪检组加强对全省财政系统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履职情况的督导检查,对在其位不履职尽责的严肃问责。省审计厅纪检组围绕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探索省统一管理模式下的监督执纪问责机制。

    重拳整治“为官不为” 推动党风民风向善向上

    加强党风政风监督是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整治“为官不为”又是当前加强党风政风监督的关键所在。2016年,广东各地各部门将以整治“为官不为”等突出作风问题为重点,继续发力,推动党风民风向善向上。

    目前,揭阳市正抓紧制订出台治理“为官不为”的指导性文件,强化问责,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履职不当、执行不力、担当不够、作风不严等问题。珠海市开通“廉洁珠海”手机微信监督平台,在主要媒体开设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曝光台”,加大查处曝光力度。肇庆市通过“市民问政”电视节目平台,围绕“关注十件惠民实事”逐一进行问政,加大督办、曝光、问责力度,整治“为官不为”、懒政怠政行为。汕尾市建立市县联动、交叉暗访机制,重点解决基层科(股)长“中梗阻”和窗口服务人员利用中介机构办事谋利问题。省地税局则通过聘请第三方机构,在全省地税系统开展作风暗访活动,并以绩效管理为抓手,重点治理“为官不为”等问题。此外,省林业厅纪检组还探索开展对森林公安民警“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工作试点。省经信委纪检组把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活动纳入监督范畴,作为干部考察、评先评优、述职述廉述德的重要内容。

    加强内部监督制约 建设忠诚干净担当队伍

    各地围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教育活动,搭建思想和能力建设平台,努力提高干部执纪监督问责的素质水平。清远、汕头等市纪委配合党委做好各级纪委换届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县镇纪委班子情况调研摸底,建立后备人才工作台账,提高选人用人工作水平。阳江市加大培训力度,通过开设“周五讲堂”,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学习活动等,提高干部队伍能力素质。省水利厅纪检组推进以案代训、交叉办案、异地办案的工作模式,提高纪检队伍执纪审查能力。

    为强化干部队伍的内部监督制约,深圳市将出台市纪委机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见,强化领导干部“带兵意识”,对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清远市建立完善请示报告、轮岗交流、借调人员管理、作风评价记录、谈心谈话等制度,综合运用批评教育、组织处理、岗位调整、纪律处分等措施,整改队伍中存在的“软骨病”“多动症”等问题。云浮市完善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干部监督岗位设置,探索纪检监察系统内部巡察,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与此同时,各地市还将持续深化“三转”,回归监督执纪本职。佛山市清理纪检监察干部兼职问题,通过制定镇(街)纪检监察监督责任清单,理顺纪检监察干部直接参与重大事项决策现场表态问题。肇庆市开展深化“转方式”改革试点,建立联合监督机制,实现了从全过程监督向强化对职能部门履职再监督再检查的转变,从参与职能部门具体业务检查转为坚持问题导向和突出责任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