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纪委、省监察厅、省预防腐败局召开“以案治本,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座谈会”。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惩治腐败和整顿作风的力度越来越大,与此同时,广东以案治本工作同步推进。
据悉,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牢固树立打防结合、以案治本的理念,紧紧围绕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办案主业,积极做好整治腐败“前半篇文章”。同时,防止查办案件“光打不防,越打越忙”,即针对案件暴露出的问题,抓好建章立制,加强风险防控,扎实做好预防治本工作“后半篇文章”。
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先耀说,纪检监察机关要适应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严峻形势,主动作为,守土有责,牢牢树立“不查案是失职,查案不治本是不称职”的意识。查办案件既要看办案的数量,又看办案的质量和治本成效,更要看不良风气和腐败问题蔓延的势头是否得到有效遏制。
●南方日报记者 赵杨 通讯员 粤纪宣
应对腐败行为新特点
在省科技厅等部门试点以案治本工作
据统计,从去年以来,广东立案查处了102名厅级领导干部。今年以来,广东已立案查处厅级干部59人,处级干部370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16亿元。
“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消极腐败现象在一些领域仍然易发多发,腐败行为变得越来越隐蔽,而且手段不断翻新,腐败与反腐败的较量正处在胶着状态。”会上,黄先耀分析了我省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他说这些新特点包括:贪腐人员与特定关系人同谋共犯,形成利益共同体;“裸官”贪腐和涉外案件较多,致使追逃追赃难、调查取证难、量纪定罪难;科、教、文、卫等曾被称作“清水衙门”的单位发案率高;腐败行为多重化,以权谋色、以色诱官、以财买官,集权、财、色、官交易于一体;涉案的不法商人身上的“光环”多,近年来省纪委所查涉案的企业家中,有32人具有全国或省市县(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身份等,极具隐蔽性和欺骗性。
针对这些新特点,广东在反腐败斗争策略上,坚持治标与治本的辩证统一,做到既要“扬汤止沸”,更要“釜底抽薪”,始终坚持治标与治本“两手抓、两手硬”。为切实把准预防腐败工作的职能定位,更好将预防腐败工作切入办案主业,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省纪委印发《关于积极开展“以案治本,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在省科技厅、司法厅、财政厅和水利厅开展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在全省推进以案治本,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省科技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系统腐败案暴露出的科技管理工作中长期积累的一些深层次问题,如科技资源配置方式不合理,权力制约机制不健全,信息公开透明不充分,责任追究不到位等,该厅深挖根源,加强预防腐败工作顶层设计。比如,进行分权制衡,公开透明,扎实推进阳光再造行动。在内部监督上,该厅还新组建了发展规划财务处和监督审计处,发展规划处统筹协调指南征集与编制、项目申报与评审以及立项和资金分配等工作,监督审计处着重抓好项目的监督检查、经费审计、项目验收以及绩效考察工作。经过近半年多的不懈努力,阳光再造行动在全国科技界产生较大的影响。
省财政厅则从加强财政部门自身建设和强化财政源头治腐建设两方面入手,制定了40多项有针对性的措施,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查清“病症结”,以案施教
据涉案人员个人忏悔材料剖析问题
以案治本,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必须要治病先把脉,查清“病症结”,继而以案施教,进一步强化警示作用。为此,广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方面,通过严厉查处,使腐败分子政治上身败名裂、经济上一无所得、思想上后悔莫及,让其自身接受最深刻的教育,同时又对其他人起到震慑警醒作用;另一方面,通过对典型腐败案件的剖析,对党员干部身上可能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加强诫勉谈话,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针对典型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和漏洞,举一反三,以案明纪、以案说法、以案促廉。既防止了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又有效地保护了更多干部。
湛江市针对廉江公安局原局长马东进受贿案,骗取国家农机补贴资金案;市国土资源局原副调研员王栋包养情妇、违规开办公司案等案例等,先后拍摄警示教育专题片播放。今年又以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补贴资金专项清查出来的问题为题材,拍摄了《安得广厦千万间》,揭露农村低困户住房补贴存在的猫腻,告诫党员干部引以为戒,使其从身边案中吸取深刻教训,防范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以案施教掀起了冲击波,强化了震撼力,更好地增强了党员领导干部的防范意识。在这一过程中,涉案人员的个人忏悔材料成为了“把脉”的载体,办案人员着重分析产生腐败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并教育广大党员干部。
描清“病理图”,建章立制
今后一案一剖析一警示一建议一回访一档案
在描清“病理图”的同时,针对查找出来的廉政风险问题,全面清理、审查和评估与“腐败风险点”有关的制度性文件,逐一排查风险漏洞,准确评估风险等级,堵塞漏洞,健全制度,是以案治本的关键。为此,广东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做到“查办一个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解决一类问题”,推动由“不敢腐”向“不能腐”、由查案震慑向制度防腐转变。
2013年3月,惠州市惠东县安礅镇委书记何伟琼贪腐案案发。经查,何伟琼利用虚假补偿合同套取征地补偿款1292万元。可是,何伟琼从2011年10月提任镇委书记到2013年3月案发,时间还不到1年半。通过分析该案暴露出的制度性问题,防止新提拔干部一提拔就“犯病”,2013年10月以来,惠州市率先在博罗县开展拟提任科级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目前,该县已对五批(次)53名拟提任科级领导干部试行了有关事项报告、核查、公示,其中10人受到诫勉谈话,2人被暂缓提任,新提任的五批干部没有1人因为违纪违法被查处。目前,惠州市委决定在全市所有县(区)推行拟提任科级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
黄先耀指出,“以案治本、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是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的迫切需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派驻(出)纪检组要按照“查办案件→找出症结→完善制度”的思路,遵循“案件剖析、制度梳理、实地调研、健全制度、检查落实”的步骤,全面建立并落实好“一案一剖析”、“一案一警示”、“一案一建议”、“一案一回访”、“一案一档案”为主要内容的“五个一”制度,有序有效发挥办案治本功效。
以案治本、必须以制度为根本,而制度要固化在系统中,减少人为操作。目前,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针对查找出来的廉政风险点,在充分汲取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对违纪违法易发、高发的部门、岗位、环节,建立健全有关制度,进一步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
对于下一步的工作,省纪委、省监察厅、省预防腐败局要求,党委(党组)必须发挥好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发挥好监督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派驻(出)纪检组将继续聚焦党风廉政建设中心任务,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比较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顶风违纪行为,形成有力震慑,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与此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派驻(出)纪检组还将继续把以案治本的要求贯穿于查办案件的全过程。
■链接
推动“不敢腐”向“不能腐”转变
纪检监察机关探索以案治本工作,形成“查办案件→找出症结→完善制度”的工作机制
广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正在积极探索“以案治本”工作,按照“查办案件→找出症结→完善制度”的思路,构建健全的制度体系,推动“不敢腐”向“不能腐”、由查案震慑向制度防腐转变,形成全社会拒腐崇廉的良好氛围。
省科技厅
改进制度实施科技业务管理阳光再造行动
省科技厅在制度设计上着力健全权力制衡约束机制、决策机制,进一步理清科技业务流程、理顺权责关系,重新调整和配置业务处室权责。在工作方向上,该厅重点推动财政科技资金投入结构、财政科技资金使用方式、财政科技资金分配权结构“三大”转变。在工作抓手上,利用云计算、大数据处理等信息化技术,该厅重新打造了“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取得显著成效。
省司法厅
依托信息化建设升级完善监管改造信息系统
省司法厅依托信息化建设,创新提高制度执行力的载体和平台,不断提高执行力。在服刑人员的狱内管理考核方面,该厅升级完善了《监管改造信息系统》,通过将基础数据录入电脑,设定条件、标准等自动提示的系统,以“电脑”限制“人脑”,实现“达到条件卡不了,达不到条件批不了,批准之后改不了”,提高制度执行的刚性度,最大限度压缩干警自由裁量权。同时,搭建监督的信息化平台,力争同步实时监督。其中配合司法部在深圳监狱完成《减刑假释协同办案平台》的试点任务,以程序规范、实体公开、过程留痕、监督同步的方式,确保检察机关对监狱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工作的实时同步监督。目前该平台已经通过了司法部的评估验收。
省财政厅
加强思想教育和完善财政内控机制“双保险”
省财政厅党组通过加强思想教育和完善财政内控机制“双保险”,努力确保财政资金和财政干部“双安全”。该厅深化了预算管理改革,建立全口径预算编报体系,把政府所有收支纳入预算管理等。健全专项资金管理体系,制定《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专项资金目录管理等8个配套办法,全方位构建完善专项资金管理体系。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清理整合省级财政专项资金。
省水利厅
排查23个主要廉政风险点分级管理
查准风险点是决定防控工作能否取得成效的根本。省水利厅在以案治本,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试点工作中,对全省河道采砂管理、水利工程建设有关的29个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进行了系统梳理、审查和评估,查找出23个主要廉政风险点。同时,以点带面,在全省水利系统部署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突出权力运行的“关节点”,内部管理的“薄弱点”,问题易发的“风险点”,加强对廉政风险进行分级管理。
省直纪工委
向下级单位发45份检查(监察)建议书
省直纪工委注意案件剖析,深入分析发案原因,督促发案单位“亡羊补牢”,对症下药,堵塞漏洞。同时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即实施“一案三报告”,即案件调查报告、案发单位整改意见报告、典型案例通报。同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抓好“一案一回访”及“一案一档案”的工作。2012年以来,省直纪工委通过查办案件,共向45个单位下发了检查(监察)建议书45份,提出应该纠正的事项106项,帮助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185项。这些措施进一步促进了查办案件由治标向标本兼治的转变。
湛江
激活“痛点”发挥警示教育功能
湛江市纪委监察局把“身边案”作为反面教材,剖析典型案件,切实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该市纪委监察局每年从当年度查办的案件中精选一批典型案件,采取一案、一析、一画的方式,编辑成册作为教育参考资料。如今年编印的《起底岗位猫腻》,对个案制作了案发贪腐路径图和权力规范运行流程图,明晰权力规范运行,一目了然。当前,基层案发的高频领域,主要集中在土地交易、招标投标、医院医疗及司法诉讼中,高发时段在节日,对此,该市纪委组织编辑出版纸质版《治贿指南》和网络版《防腐手册》,收到良好教育效果。
河源
探索财政专项资金监管的措施及对策
河源市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对该市最近几年查处的发生在科技、林业、水利、农业等领域挪用、贪污财政专项资金案件认真剖析,查找财政专项资金在申报立项、管理使用等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下一步,该市还将建立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责任制度,推行考核问责制;加快财政投融资体制改革力度,逐步取消欠发达地区的项目配套资金等,一些针对性强、行之有效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出台。
惠州
针对境外违纪问题,加强对领导干部日常管理
惠州市针对个别领导干部违规出境,参加赌博等非法活动频发的现象,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2012年该市查处了市住房解困公司原经理邓宇冰案。邓宇冰未报批备案,8年时间违规出境101次,频繁到澳门赌博。案发后,惠州市有关部门对国家工作人员出国(境)证照管理进行全面清理,排查管理漏洞。出台了《惠州市国家工作人员出国(境)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对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虚假身份信息办理的出国(境)证照进行梳理甄别,全面实施证照签批人像比对,发现一人多证的,一律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中山
8个试点部门共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表152份
中山全面开展清权确权亮权工作,编制完成《职权目录》和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认真查找廉政风险点,并把权力清单、办事流程和廉政风险目录一览表等在部门网站和办事窗口进行公开,主动创造条件让社会监督政府。8个试点部门共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表152份,查找出廉政风险点4037个。共制定和完善172项规章制度,规范454项自由裁量权。如市公安局建立完善80项制度,其中《中山市公安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量化标准》,被公安部评为优秀执法制度在全国推广。
■焦点
我省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
贪腐人员与特定关系人同谋共犯,形成利益共同体;
“裸官”贪腐和涉外案件较多,致使追逃追赃难、调查取证难、量纪定罪难;
科、教、文、卫等曾被称作“清水衙门”的单位发案率高;
腐败行为多重化,以权谋色、以色诱官、以财买官,集权、财、色、官交易于一体;
涉案的不法商人身上的“光环”多,近年来省纪委所查涉案的企业家中,有32人具有全国或省市县(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身份等,极具隐蔽性和欺骗性。
■对策
针对这些新特点,广东在反腐败斗争策略上,坚持治标与治本的辩证统一,做到既要“扬汤止沸”,更要“釜底抽薪”,始终坚持治标与治本“两手抓、两手硬”。
广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严厉查处,使腐败分子政治上身败名裂、经济上一无所得、思想上后悔莫及,让其自身接受最深刻的教育,同时又对其他人起到震慑警醒作用;
通过对典型腐败案件的剖析,对党员干部身上可能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加强诫勉谈话,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针对典型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和漏洞,举一反三,以案明纪、以案说法、以案促廉。既防止了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又有效地保护了更多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