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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房管局“六项承诺”提高服务水平

来源:清远市纪检监察网   发布机构:清远市纪委监委  点击量:次  日期:2007-9-30 10:00:00   


  为更好地履行职责,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提高服务质量,便于社会各界监督,近日,清远市房管局由局长特地向社会作出“六项承诺”。

  一、提供优质服务。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做到行为规范、热情周到、礼貌待人,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现象。

  二、坚持政务公开制度。公开市政、房产管理行政法规规章,公开工作职责和纪律,公开办事程序和依据,公开收费标准和依据,公开办事结果。

  三、实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否定报批制。首问责任人要热情接待前来办事的人员,并做好介绍、引见承办人的工作。对于因手续或材料不完备需要退回的,承办人应向其说明理由,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或相关手续;对于按规定给予办理的重大事项或疑难问题,应立即逐级呈报,及时审批。

  四、实行限时办结制。在提供材料齐全的前提下严格按照限时服务时间办结各项业务。

  五、规范执法行为和行政收费。坚持文明执法,服务管理,坚决杜绝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等现象。

  六、实行责任追究制。若当事人投诉工作人员违背承诺的,经调查属实,一律视情节轻重给予效能责任追究,直至党纪、政记处分,并将责任追究情况通报当事人。
  (清远市纪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