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决定,2010年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6月1日,国务院颁布的《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开始实施。现在距标准时点11月1日正式入户登记不到20天,普查工作已进入临战状态。日前,记者就群众关心的人口普查有关问题采访了我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刘友勤。
记者:刘主任,请您介绍一下人口普查的基本情况。
刘友勤:人口普查,是国家在统一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统一的方法、统一的项目、统一的调查表和统一的标准时间,对全国人口普遍地、逐户逐人地进行的一次性调查登记。
人口普查是搜集人口资料的一种最基本的科学方法,是提供人口数据的主要来源。通过人口普查,可以查清人口的数量、结构和分布等基本情况,可以查清人口的社会特征、家庭特征、教育特征、经济特征、住房状况以及普查标准时间前一年人口的出生死亡状况等。
人口普查具有以下几个基本特征:普遍性,人口普查是按地域性原则进行登记,某个地域范围内的全部人口都要参加普查登记;个别性,人口普查登记以人为单位,要按照每个人的实际情况逐人逐项地填写普查项目;标准性,人口普查必须以一个特定时间为标准,全国同时进行调查。不论普查员实际入户登记时间在哪一天,登记的都是标准时点的人口状况,标准时点为普查年度的11月1日零时;集中性,人口普查工作必须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国家级普查机构的部署去组织实施;统一性,人口普查工作全国要严格统一,包括统一的普查方案、统一的普查表、统一的填写方法、统一的分类标准、统一的工作步骤和进度等;定期性,人口普查总体上是一种静态调查,不能反映人口的变动情况,因此,国家规定定期进行,我国人口普查每十年进行一次,尾数为0的年份为普查年度。
记者:我们为什么要进行人口普查呢?
刘友勤:定期开展人口普查的目的就是查清我国人口在数量、结构、分布和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从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生了深刻变化,未来发展,需要摸清人口情况。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对编制“十二五”规划,制定人口政策、劳动就业政策、教育政策、社会福利政策和民族政策,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记者:我国之前开展过五次人口普查,但这次人口普查与以往不同的是,6月1日国务院颁布实施了《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请您谈一下《条例》颁布实施的作用是什么?
刘友勤: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一共开展了五次人口普查,现在要进行的是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在这六次普查中,国务院制定并颁布普查《条例》是第一次。首先,《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在我国经济社会发生深刻变化形势下,做好人口普查工作的客观需要。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以来,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社会结构不断调整,人口总量、人口结构和人们居住状况都发生了很大变化,人口普查工作面临着人口迁移流动数量大、频率高,人户分离现象严重,社会公众自我保护意识普遍增强等新的挑战,需要国家颁布实施《条例》这样的法律,来规范普查机构、普查人员和普查对象的行为,以保障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其次,《条例》的颁布实施是依法开展普查工作的现实需要。《条例》不仅对人口普查的目的、对象、范围、组织实施、工作任务和应当遵循的原则等作出了明确规定,而且对普查对象、普查机构和普查工作人员在人口普查活动中的权利、义务以及违法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都作出了具有法律效力的严格界定。一方面对普查对象作出了信守其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郑重承诺,另一方面又对拒不配合或者填报虚假数据者依法予以严厉惩处。所以说,《条例》为做好人口普查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
记者: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规定了登记时间和普查标准时点,登记时间和普查标准时点指什么?
刘友勤:人口普查的登记时间是,2010年11月1日到11月10日。在这10天内,普查员将会深入到居民家中进行登记。
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10年11月1日零时,是指不论普查员在11月1日至10日的哪一天入户进行登记,要登记的都是11月1日零时那一个时间点上的人口状况和情况。
记者:第六次人口普查与以往的人口普查有什么不同?将会面临哪些新的挑战?
刘友勤:与以往人口普查相比,第六次人口普查有几个不同之处:一是这次普查将居住在中国内地的港澳台和外国人也纳入普查范围;二是流动人口既在流入地登记,也在流出地登记;三是增加了住房等方面的项目。
相比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此次普查面临着新挑战:一是流动人口大量增加,加大了普查难度;二是由于城市化速度加快,人户分离现象进一步增多;三是由于行政区划改革,使得行政区划、小区的划分边界有所变化,难以把握;四是普查对象保护隐私意识进一步增强,配合程度低,入户登记难。
记者:在人口普查过程中,对于那些长期在外务工人员,如何登记?
刘友勤:按照普查方案规定,所有人都要以户为单位,在现住地进行登记;而对于不在户口所在地居住的、存在人户分离情况的外出务工人员,户口所在地也要采集相应的一些信息。也就是说,这部分人需要登记两次。
记者:社会关注普查还有个非常敏感的问题,就是对于计划生育中存在的超生或者未按计生罚款的孩子落实户口,这方面有什么样的政策规定?
刘友勤:根据国务院的安排部署,在第六次人口普查正式登记前,公安部门开展了户口整顿工作:对无户口人员,要经调查甄别后依照规定办理户口登记手续或恢复户口登记;对其中未申报户口的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出生人口,要准予登记,不得将登记情况作为行政管理和处罚的依据。所以,无户口的群众,尤其是超生的、计划外生育的人口要消除顾虑,应该在户口整顿期间及时到当地公安部门去落实户口。
记者:目前我市人口普查进展情况如何?下一步工作重点是什么?
刘友勤:我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积极推进。目前,我市已构建了一套完整的人口普查组织体系,组建了一支高素质的普查队伍,拨付了必要的普查经费,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培养了一批人口普查骨干,进行了市、县(市、区)人口普查综合试点,开展了人口普查区域划分和绘图工作,启动了户口整顿和出生人口核实工作。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要以保证普查工作需要为前提,全面落实普查经费,确保县(市、区)配套资金尽快落实到位;要以“素质高,战斗力强”为标准,全面加强普查队伍建设;要以“不重不漏”为原则,认真开展清查摸底工作;以“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目标,深入开展普查宣传工作,为人口普查营造良好氛围。(记者 黄慧祯 黄昱茜)
(来源: 清远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