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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林业局专项清理公务员经商办企业显成效

来源:清远市纪检监察网   发布机构:清远市纪委监委  点击量:次  日期:2008-8-27 10:00:00   


  今年的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开展以来,清远市林业局在抓好党员干部教育学习的同时,切实抓好清理公务员经商办企业专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通过调查摸底和开展自查自纠,该局至目前已有12人填表登记参与投资水电站股份分红,投资总额为139万元,收入总额54万元。上述投资电站分红的干部通过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均表示一定按市纪委《关于深入开展国家公务员经商办企业专项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要求,在今年10月底前退出股份。

  清远市林业局对开展公务员经商办企业专项清理工作非常重视,局领导班子成员通过集中组织学习市纪委下发的《实施方案》,认识到公务员经商办企业不仅违反了《国家公务员法》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而且分散了工作精力,造成与民争利问题,严重的甚至会直接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该局迅速成立了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亲自担任组长,制定了工作方案,结合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活动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增强党性和廉洁从政教育,为开展专项清理提供思想保证。局领导带头开展自查自纠,带动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地投入到专项清理工作中。此次专项清理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界定哪些属于允许公务员参与的投资行为、哪些属于应清理的经商办企业问题就显得十分重要。为此,该局积极与市纪委沟通,加强请示汇报,对填表登记的有关人员严格按政策进行界定,确定清查对象,保证了专项清理工作的顺利进行。目前,该局正在进一步落实有关人员退股的具体事项,努力巩固专项清理工作成果。
  (清远市纪委宣教调研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