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20日,清城区委副书记、区长刘柏洪向该区15名机关效能建设监督员颁发了证书,聘请他们对全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
据了解,今年7月,清城区委、区政府作出了在全区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决定,并在7月13日全区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动员会上正式启动了这项工作。为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确保取得实效,区机关效能建设办公室从区监察局的特邀监察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团体、新闻单位以及民营企业等社会各界人士中聘请了15名监督员,对全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聘任期为3年。(李丽珍 沈志鹏)
(来源: 清远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