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13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已正式启动,5月至9月将对各县(市、区)、市直设有办事大厅(窗口)的民政局、水务局、农业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卫生局、林业局6个单位进行评议,并对去年开展评议的清远供电局等14个公共服务系统进行“回头查”。
据了解,今年被评单位行风评议的具体内容包括:领导班子抓政风行风建设和民主评议工作落实的情况;干部职工是否存在不思进取、能力平庸、效率低下、失位缺位、思想涣散、纪律松弛、铺张浪费、贪图享乐,以及其他违反改进工作作风有关规定的情况。评议办法含被评单位自查自纠、纠风办和行评团明查暗访以及办事大厅(窗口)服务满意度测评等,且量化测评和等次评定相结合。量化测评采用百分制,其中行评团成员依据《市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测评表》进行评分,占30%;办事大厅(窗口)群众满意度测评分,占10%;向社会征求《市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测评表》综合意见评分,占50%;市政府纠风办对被评议单位存在的问题解决、整改情况综合评分,占10%。对评议结果为“基本满意”以下等次的单位,要向社会进行公开通报,评为“不满意”等次的,要在第二年重新组织评议。(来源:清远日报 清纠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