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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新县村务做到“18个公开”

来源:清远市纪检监察网   发布机构:清远市纪委监委  点击量:次  日期:2009-7-21 10:00:00   


  清新县坚持把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作为落实党在农村的政策,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切实保障村民对村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重要内容,着力从群众最敏感、最关心的热点问题入手,选准公开内容,做到有的放矢。在公开内容上,全县186个村委会普遍做到“18个公开”:即村年度计划(规划)、年终收益分配情况和资产情况公开,债权债务情况公开,村现金银行存款和村各项收支明细帐公开,村干部补贴情况公开、征地款专项收入情况公开,村生产性固定资产投资、开发性支出、村政公益建设项目支出情况公开,完成上级部门工作任务情况公开,村土地、企业和财产承包(租赁)项目情况公开,村建筑工程项目发包情况公开,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公开,村合作医疗收支情况公开,村务公开监督(理财)小组理财结果公开,村计划生育工作情况公开,村民申请宅基地建房情况公开以及其他重大事项的公开。
  为了进一步拓展村务公开层面,该县在太和镇的飞水、井塘、塔脚等部分村民小组推行组务公开的试点工作,尤其是财务管理上,清西四个镇都推行了组帐村管的试点工作,村民小组的帐目由村委会的一名干部负责结算,每季度结算一次,并及时把组里的帐目如实向村民公布,增强了组务管理的透明度,确保群众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水平的不断提升,为促进我县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创建和谐清新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清新县纪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