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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法院纪律教育结合“廉政警示教育年”

来源:清远市纪检监察网   发布机构:清远市纪委监委  点击量:次  日期:2009-7-20 10:00:00   


  7月15日,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廉政警示教育年”活动再动员暨2009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动员大会。会议传达了省委政法委的纪律教育活动动员大会及全省法院“廉政警示教育年”活动再动员会议精神,部署开展全市法院今年的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何木葵作动员讲话,各基层法院院长、常务副院长、纪检组长或主管纪检监察的领导、监察室主任及市中院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

  会议提出:(一)认真抓好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和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开展。(二)认真抓好形象直观的教育,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认真抓好反腐倡廉制度的完善和落实。(四)认真抓好对权力运行的监督,落实源头治腐工作。(五)认真抓好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办工作。

  何木葵在动员会上强调:一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对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年”活动及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认识。二要突出重点,创新方式,努力提高警示教育及纪律教育活动的触动性、针对性。三要加强队伍建设,完善机构,加大监督和查处力度,努力强化“廉政警示教育年”及纪律教育学习活动的综合效应。(清法宣)
  (来源: 清远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