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要闻快递 > 头条新闻 > 正文

清新“镇财县管镇用”改革全县铺开

来源:清远市纪检监察网   发布机构:清远市纪委监委  点击量:次  日期:2008-10-23 10:00:00   



    本报讯近日,笔者从清新县财政局获悉,本月始,该县龙颈、禾云、浸潭等镇作为第二批试点镇纳入改革范围,至此,“镇财县管镇用”改革在全县范围内铺开。10月14日,省财政厅农村财务管理办公室何谢带主任到该县调研并作了积极评价。

  清新县“镇财县管镇用”改革于2007年10月开始试点,选择了太和镇、太平镇、山塘镇、三坑镇作为首批试点镇,是全市唯一的试点县。

  清新县实施“镇财县管镇用”改革的主要措施有:工资统发。按原有管理模式,乡镇干部及教师工资、津补贴由县财政部门统一发放,直接划拨到职工个人存折,所需资金由县财政统一安排,改革后继续沿用;账户统设。撤销各镇财政所预算内、外和镇机关事业单位的所有银行账户,保留“基本支出户”及各类专户,镇级所有收入缴入县财政开立的“县级结算专户”统一结算;分层监管。县财政负责将镇级财政预算内外收支集中到县国库支付中心统一核算,并负责对镇级财务会计核算的监督;镇财政负责将镇属机关事业单位及村级的财务收支集中到镇财政所统一核算和监管;规范运作。镇级各项收入均要按资金性质分别解缴县国库或县各类专户,各镇按年度支出预算和计划、按资金性质分别向业务股室和支付中心办理请拨款手续,并建立镇级政府借贷审批制度,坚决制止发生新的不良债务以及变相举债行为。

  经过一年的改革,收到良好的成效:首先,镇级非税收入管理得到加强。实施“镇财县管镇用”改革后,试点镇预算外收入要上缴预算外财政专户或县结算专户,实现了镇级预算外收入百分之百上缴,确保了镇级预算外收入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强化了非税收入管理。其次,规范了镇级会计核算,促进了廉政建设。规范了镇级会计科目的设置和运用,通过与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对帐,确保镇级收支完整、准确反映;促进了廉政建设,通过帐务统管,把镇级收支置于县财政监督之下,有效地预防了腐败行为的发生。再次,提高了镇级财政抗风险能力。防止了盲目的投资建设,在过去,为追求政绩,乡镇政府不顾本级财力,上马各种项目,先建设后报批,拖欠工程款的情况经常发生,这种情况在“镇财县管镇用”改革后得到控制;有效地削弱了乡镇债务风险。改革后,镇政府及其部门对外借贷,必须报县财政审核,县政府审批,有效制止了发生新的不良债务以及变相举债行为。邱小萍

    (来源: 清远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