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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新县太和镇坚持“六个统一”规范村级账目管理

来源:清远市纪检监察网   发布机构:清远市纪委监委  点击量:次  日期:2009-2-25 10:00:00   


    为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财务管理,促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清新县太和镇在全面推行村级会计“代理制”的基础上,对村级账目管理实行“六个统一”,有效控制了集体资产流失,有力保障了村民利益,去年没有出现因账目不清而引发的群众上访现象。

    一是统一开设银行账户。村(居)委会统一在农村信用社开设基本账户并预留印鉴,村的所有收入包括往来款项都必须及时足额上缴到该账户上,现金使用实行备用金领用制度,零星支出从备用金中列支。单位之间的结算一律通过银行转账划拨支付,月终由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代理会计与村报账员核对银行存款余额对账单。二是使用统一收支票据。从2007年开始,各村(居)委会报账员在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领取使用全县统一印制的收款收据和支出凭证,规范了村级收支票据管理。三是统一电脑记账和记账凭证。账簿实行电脑打印,记账凭证统一由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四是统一报账时间。村(居)委会的收支单据由村报账员于次月10日前上报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进行结算。五是统一报表格式设置。统一设置村级财会报表,明确村级各项收支明细科目,债权、债务及固定资产等科目。六是统一会计档案管理。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建立会计资料档案室,指定专人负责,实行规范化管理,村级会计资料由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负责保管1年,次年再转归村保管。

    (清新县纪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