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清远市召开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工作部署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梁志强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他要求全市各级部门要统一思想、贯彻落实、扎实推进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扎实推进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工作一要切实抓好重点检查工作。市级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自查自纠情况,立即组织开展对负责片区、负责部门的重点资金进行检查,针对以前审计和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疏理和跟踪落实整改,结合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小金库”治理和纠风办开展的“暗访”行动等,不仅要检查强农惠农政策制定和资金管理部门,而且要对强农惠农资金具体使用单位进行检查,切实纠正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中的不正之风。各县(市、区)、各部门除加强本地区、本部门的重点检查外,要积极配合市检查组对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的重点检查工作,确保重点检查工作顺利进行。二要严抓整改总结工作。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对自查和重点检查阶段发现的问题,要加大查办力度,认真组织整改,对于违规、违纪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理;对于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典型的违法违规事件要公开曝光,增强震慑作用。同时,对检查情况要认真总结归纳,全面、客观评价强农惠农资金管理现状,认真研究分析问题存在深层次原因,加强管理制度和机制建设,杜绝资金管理漏洞。三要注重专项检查工作协调配合机制。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涉及十多个职能部门,财政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主动加强与各部门、各成员单位的沟通联系和协调配合,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共同推进专项清查工作。四要加强专项清查工作的宣传力度。为深入推进专项清查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同时,要及时向社会发布通告,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和奖励措施,加强社会监督。紧抓机遇,推进支农资金整合通过专项清查工作,在全面、准确摸清我市强农惠农资金情况的基础上,按照财政部和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支农资金整合、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益的要求,市县级政府要积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以支农重点项目为平台,科学规划支农项目建设,将符合使用规定的、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支农专项资金逐步纳入整合范围,逐步改变支农资金分散、零碎、多头管理的格局。研究创新,推进财政资金科学管理各级财政部门在专项清查工作中要认真查找当前强农惠农工作中影响和制约财政管理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按照依法理财以及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创新科学管理强农惠农资金的制度、机制,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着力建立健全强农惠农资金监管的长效机制,真正促进强农惠农政策的有效落实和资金效益的提高。(清财农)
(来源: 清远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