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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套国家专项培训资金 连州两国家工作人员被分别判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罪

来源:清远市纪检监察网   发布机构:清远市纪委监委  点击量:次  日期:2013-4-10 10:00:00   


    一个滥用职权,一个玩忽职守,116.08万元国家财政培训专项资金被套取。日前,连州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该起由连州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立案侦办的案件,两名国家工作人员分别被判刑。

  据悉,欧某原是连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张某是该局培训教育股股长。连州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欧某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负责主管连州市“百万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过程中,滥用职权,伙同其他工作人员通过伪造培训资料、虚增培训人数的方式,套取国家财政培训专项资金116.08万元。该行为使国家财政专项资金严重流失,构成滥用职权罪。被告人张某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负责检查、监督连州市“百万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过程中,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造成国家财政专项资金被有关单位违法套取116.08万,其行为已经构成玩忽职守罪。

  法院根据两人的犯罪事实、情节、性质和悔罪表现,分别依法以滥用职权罪对欧某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以玩忽职守罪对张某判处免于刑事处罚。(来源: 清远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