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8日,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揭牌仪式,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曾贤林等领导揭牌,标志着清远市公共资源体制改革迈出了重要一步。随着中心的成立,原分散在市级和清城、清新两区的“姓公”资源(资产)将统一进场交易,实现统一决策领导,统一交易平台,统一规范运行,统一监督管理。真正做到“决策、管理、操作”相分离。在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过程中,清远市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凸显清远特色,提高工作成效。
一是组织到位,架构健全。以市委、市政府的层面成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强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组建和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工作。组长由市委副书记、市长亲自挂帅,副组长由市纪委书记和分管副市长担任,指定市政府一名副秘书长牵头负责日常工作。同时,按照“一委、一中心”建立管理架构。即:成立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组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委员会负责对重大事项的领导和决策,中心负责为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提供平台和服务。此外,由市纪委(市监察局)牵头,会同发改、审计、住建、财政、国土、国资等部门建立对公共资源交易共同监管的长效机制。
二是整合资源,集中交易。推进市区一体化,以方便群众、企业办事为目的,将市直和清城、清新两区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和矿产权交易、国有产权交易等涉及的公共资源交易机构的职能、编制等整合,组建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现“运行上一个载体、管理上一个整体”。切实做到整合资源、节约成本和方便群众、企业办事。
三是短长结合,合理选址。清远市在办公场所紧张的情况下,在行政办公区调整安排市机关办公楼2号楼南大厅和东一楼共约1300㎡作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过渡性办公场所。同时,在拟建的“四馆合一”综合楼规划约4000㎡面积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作相对永久性的办公场所,努力打造一个具有清远特色的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四是精简高效,管办分离。中心核定编制35人,正主任1名、副主任2名,内设办公室、政府采购部、国土资源交易部、建设工程交易部、综合部5个部门,为市政府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制定公共资源交易规则和业务操作规程等交易规范,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履行好公共资源交易职责。各行业监管部门,负责起草各行业的公共资源交易规范,集中办理相关审批业务,对公共资源交易审批、核准、备案情况和交易过程、履约实施等环节进行全面监督。
五是以点带面,全面推进。为确保在2013年年底前完成市、县(市、区)两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组建工作。以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明确市级要提前在今年10月底前完成挂牌工作,以点带面,确保县(市)在年底前完成挂牌运行。目前,各县(市)已进入“倒计时”阶段,可望年底按时完成挂牌运行工作。阳山县已完成了场地的装修和设备的安装工作,计划于11月8日试运行。
下一步,清远市将逐步探索把集体产权、非公有制产权交易、中小学教材的选定和校服采购等项目纳入市场交易范围。同时探索引进竞争机制,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跨行政层级、行政区域承担相关公共资源进场交易工作。切实做到“让市场配置公共资源,让交易在阳光下运行”。(市纪委执法监察室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