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今年清远市将重点开展对社会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这次“小金库”治理工作在政策上有三个突出特点,即鼓励自查自纠、严惩顶风违纪、鼓励举报。这是16日上午,记者从“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动员部署大会上所了解到的。
这次专项治理工作从8月开始至年底基本结束,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8月15日至9月10日是自查自纠阶段,要求自查面必须达到100%;9月10日至11月10日是重点检查阶段,要求重点检查面不得低于纳入自查范围单位的5%,重点领域和重点单位检查面不得低于20%;11月10日至12月10日是整改落实阶段。
这次“小金库”治理在政策上有三个突出特点,即鼓励自查自纠、严惩顶风违纪、鼓励举报。凡自查自纠的问题实施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或处罚的政策。对于继续设立“小金库”的要先免去有关领导的职务,再根据党纪政纪的处分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对举报有功人员,根据查出并已入库的税款或收缴财政的“小金库”资金数额,给予3%-5%的奖励,奖金最高额为10万元。
据悉,凡社会团体和公募基金会、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均属于“小金库”。这次治理重点是2008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07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记者 叶慧勤 实习生 邓石成)
(来源: 清远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