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上午,佛山市纪委与清远市纪委在清远市政府大楼隆重举行纪检监察机关对口帮扶协议签字仪式。佛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杨晓光,佛山市纪委副书记乔平和清远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黄兆芬,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曾金玲,市纪委副书记严名山等领导出席了签字仪式。
为迅速贯彻落实省纪委《关于珠江三角洲和欠发达地区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对口帮扶工作的意见》,佛山市纪委高度重视,在省纪委召开帮扶工作会议后,主动与清远市纪委联系,共同研究开展帮扶工作。清远市纪委迅速成立了帮扶工作协调小组,对各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检查工作部门的办案设备、办案经费、人员培训、办案车辆等情况进行了认真调查摸底,根据清远实际情况制定了《佛山市纪委帮扶清远市欠发达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工作方案》。在两市纪委领导的高度重视和亲自协调会商下,确定连南县、连山县、连州市、阳山县、清新县等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经济贫困地区以及新成立的高新区等6个单位作为接受帮扶对象。佛山市纪委确定在2010年至2012年三年的帮扶工作中,提供150万元为清远市纪委及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重点解决办案装备、办案车辆、办案经费、办案人员培训经费等。同时,两市还建立协调会商机制,将对口帮扶工作纳入当地与对方有关双转移和对口帮扶联席会议等协调会商机制的框架下;建立双向挂职锻炼机制,两市互派人员到对方纪检监察机关挂职锻炼;成立办案经验交流平台,分别在两地组织办案经验交流会、研讨会以及合作办案等,以达到共同提高查办案件能力和水平的目的。
(清远市纪委纪检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