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简报第2期(总第29期))
为贯彻落实清远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黄兆芬2011年12月在参观学习湖北鄂州经验后对市抓好今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出的“五个尽快”指示精神,清远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严名山,清远市纪委常委廖家杰在春节前后分别三次召集市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就近期如何推进落实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行了认真的研究部署。
一是充实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日常办公机构力量。抽调了县(区)纪委的2名工作人员,充实到市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办公室人员进行了工作分工,明确职责。
二是确立8个工作示范点。在总结分析前两年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开展情况的基础上,将英德市、佛冈县、市国土局、市民政局、市电视台、市移动公司、市工商局、市纪委作为今年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示范点,进行重点指导、重点督查,以点带面促进全市工作开展。
三是提出“抓系统,系统抓”和引入激励机制的工作思路。根据各系统市、县两级单位廉政风险点具有共性的特点,严名山同志提出,以市直单位查找出的风险点为基础,结合各县(市、区)对应单位所收集上来的风险点,分析汇总,求同存异,确定整个系统存在的共同风险点。针对系统汇总的风险点,统一制定工作流程图、防控措施、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建立风险处置机制、考核评估机制,以系统为类别,实施同模式、规范化的防控。同时,将各单位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情况作为一项内容列入每年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同时,加强督查,定期印发《工作简报》,以促进各地各单位工作开展。
四是做好相关机构调整或设立的报批工作。根据领导指示,市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拟调整为以市委书记为组长、市长为副组长的工作机构,以更高的架构领导全市廉政风险防工作的开展。
(清远市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