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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税务系统实际 推动八项规定落实

来源:清远市纪检监察网   发布机构:清远市纪委监委  点击量:次  日期:2013-8-19 10:00:00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中央纪委监察部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组、监察局认真学习领会精神,建立贯彻落实制度,加强监督检查,运用典型事例进行警示教育,取得一定成效。

建立贯彻落实制度。协助制定《国家税务总局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修订《国家税务总局工作规则》,根据税务系统实际,从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严格外事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加强监督检查等六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2013两节期间,又印发《关于做好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提出勤俭节约,廉洁自律的要求。参与制定《税务系统国内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规范税务系统公务接待工作,压缩公务接待费用。此外,还通过调研和统计,推动各地税务机关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具体措施。目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国、地税局均已出台实施办法或相应的文件规定。

加强监督检查。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组、监察局找准职能定位,认真履行日常监督和执纪检查职责,组织制定了《税务系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八项规定监督办法(试行)》,于64日正式印发。《监督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监督谁、谁监督、监督什么、怎么监督四个核心内容,明确了监督原则、执行主体、监督对象、主要任务、工作方法和结果运用。规定以月报表形式,定期报告八项规定执行情况,使监督工作常态化。把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绩效管理考核。按照《监督办法》的要求,6月底,国税系统36个厅局级单位首次对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情况填报了月报表29个单位为零报告,其余单位发现问题7个并已全部整改处理。与此同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汇总分析和调查核实,分别落实了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分等责任追究。

运用典型事例进行警示教育。中央纪委通报了湖北省赤壁市地税局两节期间滥发物资补助案件后,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组、监察局以此为契机开展警示教育,要求各级税务机关和广大税务干部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对照检查,主动整改。同时,注意网络舆情监控分析,做好信访举报工作,并根据举报线索,对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违反八项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此外,开展领导干部提醒谈话,对已发现苗头性问题的单位,约谈主要负责人,提出整改要求。

成效初步显现。国家税务总局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加强对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的管理。国家税务总局机关年度公务接待经费控制在预算以下。国家税务总局清理压缩会议(活动),要求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适当增加召开小范围、小规模研究问题、协调解决问题的专题会,尽可能采用系统视频会议或多个会议合并召开的形式。加强会议申请到经费报销各环节的审批管理,严格控制会议时间、人数和标准。20121225日召开的全国税务工作会议、2013221日召开的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出现了新气象,会风有改观,会议时间压缩,领导报告简洁,分组讨论讲实情、没套话,提意见不回避矛盾;会议组织、后勤服务各个环节都做到了精简节约。节假日期间,国家税务总局机关各单位和干部自觉做到简化接待、谢绝宴请、控制评比表彰活动,不以慰问、团拜或走访等形式搞宴请,提倡勤俭节约,压缩了经费支出。(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