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清新县日前推行群众事务代办制度,指定镇相关部门负责人或部门业务骨干,村委干部作为代办员,全程受理代办群众委托的事项。该县年终还将代办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对工作拖拉散漫、群众反映较强烈的代办员,按照考核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代办工作完成好的给予奖励。(纪新) (摘自中国纪检监察报10月2日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