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度。要求农业系统各局“一把手”要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并细化具体责任内容,严把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道关口。二是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干部人事任免、重大基建项目安排、大额经费运作和大宗物品采购,一律经党组会议或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并报清远市纪委派驻市农业局纪检组备案。三是认真落实“一案双查双报告”制度。坚持惩教结合、查纠并举的原则,严肃查处一起科级干部违纪案件。同时,对该案进行剖析,并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和作风整顿。
(清远市纪委派驻市农业局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