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树立我市“三清园”廉政文化基地品牌形象,更好地宣传普及廉政文化理念,现向社会各界征集“三清园”LOGO(徽标)。
一、创作内涵
借助当前我市加速城乡发展的有利时机,将廉政文化建设融入城乡建设中。突出清远姓“清”以及“山清水秀、天朗气清”的环境特色,进而引申出“清廉”的深刻含义,在“清”字上做文章,合理运用我市各地的历史文化、现代人文、山水文化等丰富资源,充分发掘其中的廉政文化内涵,构建以南部的“清馨园”、北部的“清正园”、东部的“清和园”为主体框架的“三清园”廉政文化基地。
南部“清馨园”。意为“清风携福,雅苑馨香”。该园由清城区凤城广场、区政府办公大楼后院、凤城公园、江滨“亲水长廊”;秀丽公园;规划中的市区江滨公园延伸部分(市政府——丁香花园);清城区与清新县交界的飞来湖园区;清新县“景观大道”等共同组成。
北部“清正园”。意为“清风水韵,正气廉源”。该园包括:连州市巾峰山脚廉政主题公园、刘禹锡纪念馆;阳山县韩愈纪念馆;连南县少数民族特色廉政文化示范点;连山县鹰阳关原红七军战斗遗址。
东部“清和园”。意为“清风美景,和谐家园”。分为佛冈、英德二个片区:佛冈片区:以佛冈县建设广东山区特色城乡一体化发展先行区为契机,积极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英德片区:以城乡建设发展为依托,以历史文化、民俗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为载体,充分挖掘英德历史名胜、旅游景点资源中蕴含的廉政文化资源,将廉政文化建设融入镇村建设。
二、作品要求
1、体现清远特色,蕴含廉政理念;
2、创意鲜活、构思新颖、简洁大方,具有鲜明的象征意义和艺术特色,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富有文化品位,利于大众理解和认可。
3、便于制作和使用,既适合石雕石刻,也适合彩色印刷。
三、征集时间
2011年1月17日——4月30日(以接收作品时间为准)。
四、提交方式
1、应征作品应为A4标准幅面的黑白稿和彩色稿,并附有详细的LOGO设计创意说明文稿,以及作者姓名、联系地址和电话。
2、先以邮寄方式提交纸质稿件,经评比后再通知入围作者通过网络提交电子文档(作品必须是完整的、可用的矢量图形源文件)。
通讯地址:清远市区人民路18号市政府1号办公楼623室;邮编:511518(信封上请注明“LOGO征集”字样);联系电话:0763-3362031;电子邮箱:qyjjjc@qyjj.gov.cn
五、奖励办法
由征集单位组织专家通过无记名投票选出5个入围作品,再评出中奖作品1个。
对入围作品每个奖励1000元,并发给入围证书;对中奖作品给予3000元奖励,并发给获奖证书。
六、相关说明:
1、应征作品是应征者按照本方案要求独立创作完成的原创作品,并未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或许可任何人使用过。
2、应征作品不得与任何公开发表的作品相同或者类似,不得侵犯他人合法知识产权。任何由此产生的法律风险由作者自行承担。
3、应征作品不论是否被采用,均不予退还。
4、应征者参与本活动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5、获奖作品的著作权归清远市委、市政府所有。清远市委、市政府有权决定获奖作品的使用场合、使用方式,并保留对其另行创作的权利。
6、投送应征作品,即视为同意本启事条款。
清远市“廉风和畅”教育行动领导小组
2011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