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为清远市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改革人事任免大会会场

图为清远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黄兆芬作讲话

图为清远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曾金玲主持会议

图为清远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徐建文宣读派驻机构改革处以上干部任免通知

图为清远市纪委副书记冯忠辉宣读派驻机构改革科以下干部任免通知

图为参加清远市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改革人事任免大会的领导干部
12月14日,清远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对市直13个纪检监察机关派驻(出)机构51人进行人事任免。同时,该市派驻(出)机构提前实现了省纪委提出的“全面实行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统一管理”的工作目标,这也标志着清远市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改革进入新的阶段。清远市常委、市纪委书记黄兆芬出席会议并作讲话。
黄兆芬在讲话中指出,实行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和课题,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派驻机构工作人员在实践中要加强调研、总结和完善,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努力实现“一个提升”、处理好“三个关系”:在新岗位上加强学习、调研,尽快适应新环境,创造新成绩,实现自我提升;处理好与市纪委机关的关系,不折不扣地完成市纪委安排和布置的工作任务;处理好与驻在部门的关系,在实际工作中要做到三点,即胆子要大,方法要活,定位要准,切实履行好监督检查职责;处理好与授权管理单位的关系,一如既往地开展好本单位的反腐倡廉工作,自觉完成派驻机构交办的工作任务,以实际行动支持、配合派驻机构的工作。
黄兆芬强调,派驻机构工作人员一言一行代表的是纪检监察干部的形象,一定要以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在作风建设、遵章守纪等方面上一定要率先垂范、做出榜样,具体要做到“五要五不要”:即要主动,不要越位;要团结,不要盲从;要关心,不要袒护;要依法,不要弄权;要自律,不要放任。
据悉,清远市直设置派驻机构13个,其中派驻纪检组(监察室)12个,派出纪工委、监察室1个。派驻(出)纪检组(纪委)分别设纪检组长(纪委书记)1人,并担任驻在部门党组(党委)成员。
清远市统一管理模式的特点体现在四个方面,即首先是全面覆盖,全市共设派驻(出)机构48个,人员达到185人,其中130个副处级以上单位均纳入了统一管理的范围。二是市纪委派驻纪检组所需编制分别在市直部门现有31个纪检组和原市纪委2个派驻机构编制内调剂解决,改革后未增设新的机构,未增加新的领导职数,未增加新的人员编制,人员安置和转岗的难度较小。三是设置科学,既设置了管理单位的派出纪工委,也设置了派驻到单位的纪检组(纪委);既设置了纪检、监察职能双派驻机构,也设置了单派驻机构。四是职责明晰,改革之后,派驻机构的职责是代表市纪委、监察局加强对驻在部门及其授权管理单位的党员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的监督。虽然同时兼任驻在部门单位党组织领导职务,受委托可以分管内部审计等与纪检监察直接相关的工作,但不能分管其他业务工作,身份更超脱、精力更集中、监督更有力。
(清远市纪委宣教调研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