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纪委发出《关于确保全省纪检监察系统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成果的通知》,要求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在前段全面完成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措施,确保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成果。
通知强调,全省纪检监察干部要自觉管住自己、管住今后,严肃践行“零报告”承诺,主动巩固“零持有”成果。各单位要结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加强监督检查,采取有效形式接受党内和群众、新闻媒体的监督,严防顶风违纪问题的发生。
省纪委、省监察厅真诚欢迎社会各界加强对纪检监察系统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的监督,积极向省纪委、省监察厅(党风廉政建设室)反映纪检监察干部违反规定持有会员卡问题。(来源:广东纪检监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