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人民检察院创新思路,拓宽渠道,积极构筑“四道防线”,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取得明显成效。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和干警实现了“三无”目标:一无发生因违法违纪被立案查处的问题;二无发生错案;三无发生责任事故,为提升了检察执法形象和公信力、促进各项检察工作的健康发展提供了严明的纪律作风保障。
一、领导重视,落实责任,筑牢“组织防线”
该院党组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全院工作的重要位置,做到思路清晰、分工明确、执行有力,做到“两个到位”:一是组织领导到位。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年初该院组织召开了全市检察机关反腐倡廉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纪检监察部门也协助党组研究制定了《清远市检察机关反腐败工作要点》和《检务督察工作重点》,并通过局域网要求全市检察机关抓好学习贯彻。二是责任分工到位。该院根据院领导的变动及时重新调整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检察长与院党组每位成员、基层院检察长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两级院党组每位成员与分管的科室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该院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方案》领导班子责任分工明确,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做到一手抓业务,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班子成员切实担负起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领导责任;纪检监察部门协助党组抓好任务分解和督促检查工作;各部门负责人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强化执行力,形成级级有目标、层层有责任的责任体系。
二、凝心聚力,警钟长鸣,筑牢“思想防线”
该院把学习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推动力,不断强化教育的感召力,从思想上筑牢干警拒腐防变的防线。具体做到“三加强”:一是加强政策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学习,打造学习型检察院。通过召开党组会、院务会、支部会、全院干警大会等形式,学习十八大精神和全国、全省检察机关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精神等。同时,重视法律条规的学习,组织干警进一步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廉政准则》和《禁酒令》等重要纪律条规,教育干警学习好、理解好、遵守好《廉政准则》、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的《检察机关领导干部贯彻<廉政准则>廉洁从检“十不准”》、《 八小时外八条禁令》等重要纪律条规,以此增强检察人员的廉政意识和遵章守纪的自觉性。二是加强警示教育。为加强警示教育的时效性,该院及时将互联网、报刊等媒体上最新曝光的政法系统,尤其是检察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上载到检察内网,用真实的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干警。该院刘祥福检察长带头阅读高检院纪检组编写的《警示与镜戒——检察人员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剖析》,并撰写心得体会。该院还与市纪委合作,编辑制作了近年来发生在本市的90多件典型案例,在党校建设警示教育基地,并组织干警为前来参观的全市数千名干部职工进行讲解。三是加强纪律教育。以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和治理“庸懒散奢” 等不良作风活动为契机,积极纪律教育,要求干警对照上级各项纪律规定查找不足,严肃会风会纪,抓好会风督察,切实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通过召开新任科、处级干部廉政谈话会、廉政教育会、上廉政教育课等形式,经常教育提醒干警,做到警钟长鸣。在今年的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期间,该院刘祥福检察长亲自为检察干警上廉政教育辅导课、亲自带领全院干警职工参观党风廉政教育基地。此外,该院开设了“一刊三栏”即《纪检监察工作情况》专刊,已编印5期,在市院局域网设立了“ 正风行动”专栏和“检察文化”专栏,在办公楼大堂设立了“党风廉政建设”宣传专栏,通过开设“一刊三栏”,旨在更好地宣传报道纪检监察工作,扩大纪检监察工作的影响面,引导干警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和纪检监察工作重要会议精神,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条规制度等。
三、健全机制,突出重点,筑牢“制度防线”
该院注重建立和健全规章制度,抓好条规制度的执行落实。领导高度重视,率先垂范,在全院形成了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良好氛围。一是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制度。该院建立和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分工方案》、《党组议事规则》、《关于落实一把手“四不直接分管”制度的实施意见》等一批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了“三重一大”决策机制。二是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该院注重抓好预防腐败长效机制建设。年初,根据省院和市纪委的工作部署,该院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扎实深化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院党组高度重视,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购置设备,与市纪委预防腐败局构建的清远市预防腐败信息管理平台进行了远程网络连接,重新对全市检察机关各岗位的廉政风险点进行了收集汇总,归类整理,修改补充,并录入了新的系统。三是抓好机关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了一批机关管理制度,其中包括财务制度,警车、公务车管理制度,机关饭堂管理制度等。为了严肃上下班纪律和防止出勤不出力等“庸懒散奢”等不良作风,该院派员到省检察院参观学习,参考兄弟市院的做法,并通过创新完善,在局域网开设了网上考勤系统。同时,草拟了机关考勤管理制度,制度通过两次征求党组成员和全院干警的意见,进行了3次修改,经党组讨论决定后执行,力求切实可行。
四、拓展延伸,内外结合,筑牢“监督防线”
该院不断强化内外联动监督机制,使两种监督有机结合,真正形成监督合力,构筑防腐双重防线。一是完善内部考评机制。该院把述职述廉报告工作制度与考评机制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强化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全方位的监督,全面推行基层检察长向市检察院党组述职述廉制度,把检察长履行职责、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检察院的重大决策部署、完成检察业务工作等方面的情况作为述职述廉报告的主要内容。同时,我院把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延伸到市检察院中层正职领导干部,让基层检察长和本院中层干部亮出工作业绩和党风廉政建设成效,让他们自我加压,自我完善,全面促进各项工作。二是拓宽“两大监督职能”。积极发挥纪检监察和检务督察的“两大监督职能”,强化对各项工作的检查落实。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检察权运行全过程和执法办案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重点人员的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重点加强对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律师会见、信访接待,以及不捕、不诉、撤案三类案件的办理加强监督检查。该院自行侦查的案件全部实行了“一案三卡”制度,市院纪检组、监察室对去年自侦案件落实“一案三卡”情况进行了梳理,并与自侦部门落实“一案三卡”制度情况进行了共同研究,切实加强监督。健全检务督察机制,突出督察重点,使督察工作逐渐“规范化、日常化、专项化、具体化”。该院检务督察委员会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对集中整顿警车、粤O牌车情况和办案区安全等进行了重点督察,多次对市院、清城区院、清新区院等的上下班纪律和执法办案活动等开展常态督察活动,发现问题,视情节轻重予以现场纠正、教育提醒、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及时进行回访和检查,确保检务督察工作落到实处,解决实际问题。三是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该院深入开展阳光检务工作,依法扩大检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切实以公开促公正,保廉洁。不断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加强对自行侦查案件的监督。通过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下访巡访等形式,直面群众,广泛宣传检察机关职能,拓宽信访渠道;积极推进门户网站建设,不断拓宽人民群众参与检察工作的途径。关注网络舆情,更加重视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的控告、申诉、举报、批评和建议,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促进检察干警优质高效、公正廉洁执法。(市纪委派驻市检察院纪检组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