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的落实党风廉政工作,派驻市经信局纪检组要求经信系统各单位加强制度建设,厉行责任追究。一是要求各单位完善廉政制度;要不断修编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用车管理制度》、《接待制度》等,推进治本抓源头工作,切实做到有章可循、有章必循。二是要求各单位完善监督制度;落实《廉政准则》、《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对影响全局性的重要工作、重大事项都能够做到提交班子会集体讨论表决,杜绝一言堂。三是要求各单位贯彻落实《关于重申严禁公款“大吃大喝”的若干规定》;结合实际我组还协助市经信局制定了《市经信局规范和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三公”事务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加强监督监察;并要求各单位根据实际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四是要求各单位制订《办事(文)回执制度》;推动各单位的机关作风建设和效能提升。五是纪检组制定了经信系统纪检监察工作联系制度;1、派驻纪检组每年召开一次经信系统各单位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和从事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会议。2、要求各单位信息报送制度;包括即时信息、动态信息、年度工作信息、专项工作信息、信访案件工作信息等。3、工作交流和业务培训制度;包括在系统内纪检监察工作经验交流、纪检监察业务培训。4、检查与通报制度;每年不定期在经信系统内开展纪检监察业务工作专项检查,同时,并将各项工作检查落实情况在经信系统内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