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清远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采取多项务实之举,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为当地“三农”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营造了良好的环境。
去年,清远市连南瑶族自治县查处并通报了该县三所中小学挪用、截留困难家庭子女生活补助专款76.2万元案,群众拍手称快。据清远市纪委监察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该市从四个方面着手,努力在农村基层锻造一条预防腐败现象发生的“防腐链”:一是主动出击,重点查处骗取、挪用、截留涉农专项资金和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以及农村基层干部以权谋私、贪污腐败等涉农违纪违法案件,并将其作为农村反腐败工作的“牛鼻子”。二是督导考核,全市实行基层办案督导考核机制,制定镇(街)办案工作目标管理和量化考核办法,将查办案件工作纳入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实施办案工作奖惩制度和定期通报制度,分级负责,督促指导,对办案不力的实施问责。三是形成合力,实行上下级办案互助机制、相关部门联合办案机制,纪检监察、信访、计生、审计、财政、公检法司等部门协调配合,发挥优势,联合办案。四是加强队伍建设,安排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上级机关组织的案件业务培训,实行县、镇纪委干部双向交流制度,帮助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提高业务能力。
据统计,3年来,清远市共立案查处农村基层违纪违法案件711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46人。该市纪检监察机关在加大农村基层办案力度的同时,特别注重发挥案件查办的惩治、教育和预防功能,实施了“一案双查”、“一案双报告”制度,做到查处违纪当事人的同时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在写出案件检查报告的同时写出案件剖析报告。据介绍,相应的举措还包括:各县(市、区)通过召开案件剖析现场会或警示教育会,通报典型案件,提高党员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通过向案发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强化该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廉政风险防范意识。
此外,结合当地实际,清远市不断创新制度,建起防止腐败现象发生的“屏障”。如创新农村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村民民主理财和全面推行“村账镇管”、“组账村代理”等制度。截止目前,清远市1021个村(居)全部实行了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制,有效堵塞了村级财务管理漏洞。创新基层信息公开制度。2009年底,该市投入200多万元建成市、县、镇、村四级联网的农村党风廉政信息公开平台,让农民群众能及时查询到中央、省、市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和党务、政务、村务、财务等重要信息,村民纷纷表示,现在眼睛亮了,见识多了,“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实实在在提高了”。(作省 建珍 国浩 丽华)
(来源:2010年10月1日《中国纪检监察报》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