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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公述民评”给单位打分

来源:清远市纪检监察网   发布机构:清远市纪委监委  点击量:次  日期:2013-1-15 10:00:00   


                                       故意隐瞒问题将严格追究责任
 
  清远日报讯(记者沈艳莉 通讯员罗玮)记者昨日从市直“评议办”获悉,我市将于1月14—25日正式开展“公述民评”活动考核评议工作,通过召开民主测评会、听汇报、查阅有关资料和综合评分等方式,对市直各单位、中央和省驻清单位一年内在推动重点工作、提升服务效能、改进工作作风和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四方面的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开展“公述民评”活动的成效进行验收。

  根据《印发清远市“公述民评”活动方案(试行)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12年县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等有关工作的通知》的工作部署,列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考评的单位考评内容有两个方面,一是《清远市“公述民评”活动考核评议办法》中要求评议的内容,二是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民主测评。未列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考评的单位,只进行“公述民评”活动的考评。活动相关负责人表示,各被评议单位要对照自查表认真组织自查、自评,要通过回顾梳理本单位2012年开展“公述民评”活动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工作,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查出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改进工作。对存在问题故意隐瞒不报的,将严格追究领导和工作人员责任。

  据了解,自2012年5月份以来,市直“评议办”在市直范围内广泛开展了“公述民评”活动,由考核评议、即时评议、抽检评议和投票评议4种评议方式结合进行。其中,即时评议、抽检评议和投票评议已经结束。

来源: 清远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