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当前连南县少数部门和单位党员干部工作纪律不强、工作作风不实、工作热情不旺、工作劲头不足、工作动力不大,工作要求不高等问题,连南县近日进一步严肃了“七条纪律”,切实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确保县委、县政府的决策落到实处。
一是严肃政治纪律。讲大局、讲政治,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决不允许在群众中散布违背党的政治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决不允许对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阳奉阴违,不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网络、电视、手机、报刊等新闻传媒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发表毫无根据、不负责任、影响安定团结和社会稳定、丑化党委政府形象的言论;决不允许参与 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决不允许无中生有,诬告、乱告。
二是严肃工作纪律。工作时间不准迟到、早退、无故缺勤、擅自离岗;不准工作时间打电子游戏和上网聊天、看电影、炒股;不准工作时间下棋、玩扑克、打麻将;不准工作时间随意串岗、扎堆聊天;不准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贻误工作;不准无故关闭通信工具以致联络不到,影响工作;工作日中午原则上不喝酒(接待市级以上及兄弟县市区客人除外),严禁醉酒影响工作。
三是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关于实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的规定》,“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大额资金的使用须经集体讨论同意后,由分管财务的负责人和“一把手”共同签名确认才能生效。严禁巧立名目私分公款;严 禁侵占、挪用、截留、滞留专项补助资金。
四是严肃会议纪律。严格控制会议,尽量少开会、开短会、说短话,开认真准备的会,开能解决问题的会,开说话算数的会,准时开会、准时散会。凡县委、县政府组织召开的会议,实行签到制,无法参加会议需另外安排人员代会或不能准时参加会议的,应事先向主持会议的分管领导请假,报县委办、县政府办备案,对无故缺席或擅自代会的,第一次说明情况,第二次通报批评,三次以上的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严格遵守会场纪律,不得中途退场。开会时通讯工具一律关闭或设置振动,不得在会场内接听手机,保持会场安静。
五是严肃廉洁纪律。严禁违反规定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假借各种名义滥发钱物、突击花钱、违规购置小汽车、擅自购置应参与政府采购的办公设备;严禁借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借机敛财;严禁各种名目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
六是严肃请假纪律。县四套班子成员及各镇、副科以上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外出离开连南,需提前1天按统一规范填写《请假单》(或《报告单》),报送县委县政府办公室。外出5个工作日内,经县委县政府分管(或联系)领导批准后方可外出;外出5个工作日(含5个工作日)以上,经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审签后,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外出。若因特殊紧急原因外出,可按上述审批时限范围直接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外出,但必须填写补报《请假单》(或《报告单》),并注明已经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批准。其它人员外出,也要按规定向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请假手续。同时,请假外出要保持全天通讯畅通,确保随时能够联络。
七是严肃报告纪律。各部门和单位要健全应急快速反应机制,一级对一级负责。凡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对本单位所负责工作出现群体上访、发生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因主观原因不能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贻误时机造成严重后果,影响连南形象的,一律先免职再按情节轻重给予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各部门和单位举行大型庆典、集会活动,事前要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做好应急预案,并搞好安全保卫工作。
纪律要求对违反规定的有关责任人,将视行为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国家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轻微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停职离岗培训;情节特别严重构成违纪的,严肃追究纪律责任,符合辞退条件的按有关程序予以辞退,领导者免去领导职务;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一单位在同一年度内有三人以上被查处的,该单位在年度目标考核时不得评为先进,同时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给予的党纪政纪处分,由任免机关或者纪检监察机关(处分决定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决定,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处理。
纪律要求各单位要切实负起日常监督管理的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加大明查暗访的力度,加强对各单位执行纪律情况的检查,并欢迎社会各界、新闻媒体进行舆论监督。(连南县纪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