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省纪委案件质量检查组一行六人在省工商局监察室邓金选副主任的陪同下,通过“听取汇报、抽查案卷、个别提问”的方式,全面、认真、细致地对清远工商系统纪检监察案件质量工作进行了检查。检查组在最后的总结时指出,清远市工商局作为地市一级的基层单位,其纪检监察案件质量工作甚至可与省直机关媲美,出乎他们的意料、超出他们的预想,概括起来有“五个想不到”:一是想不到清远工商系统的各级领导对纪检监察案件查办工作如此重视;二是想不到清远工商系统的各级纪检监察案件查办工作如此专业;三是想不到清远工商系统的各级纪检监察案件材料如此完备;四是想不到清远工商系统的各级纪检监察案卷归档如此规范;五是想不到清远工商系统的各级纪检监察案件处分结果执行力度如此到位。
会上,清远市工商局纪检组就清远市工商系统的做法作了汇报,并详细介绍了近年来清远市工商系统各级党组在省局党组和清远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把惩治查处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不断加大惩处力度,突出惩处重点,整合办案资源,提高惩处质量,建立健全了办案工作的 “五项机制”:一是通过加强领导,把办案工作摆在重要位置, 建立健全了办案领导机制。突出纪检组长亲自抓办案工作,亲自抓组织协调,亲自抓办案指导,确保了办案的力度和质量。二是通过落实责任制,完善纪检监察案件查办工作责任体系,建立健全了办案责任机制。通过建立严格的责任分工负责制,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有效地杜绝了个别案件量纪处分畸轻畸重的现象,做到宽之有度、严之有据,维护了纪律的严肃性。三是通过多种形式,畅通和拓宽案源渠道,建立健全了发现案件线索的长效机制。采取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网上举报、聘请廉政义务监督员和完善领导接访日制度等,充分利用“12315”举报中心功能和效能监察、督察、经济责任审计、专项治理、检查等各种有效手段,努力发现和拓展案件线索。四是通过规范办案流程,严格依纪依法办案,建立健全了办案工作机制。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绳,规范办案流程,严格工作纪律,切实做到从受理、初核、立案、调查、审理、处分、执行等各个环节严格按照“二十四字方针”的要求和程序进行,坚持案件查审分开,立卷归档工作做到一案一卷、案结卷成、材料齐全,装订整齐,确保了案卷的质量。五是通过严肃执纪,充分发挥惩治在惩防体系中的作用,建立健全了办案成果转化机制。以查办案件推动制度建设,针对案件中发现的体制机制制度和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建章立制,加强管理,防止同类问题的再次发生,充分发挥了惩处机制在治本方面的建设性作用,增强了纪检监察工作的前瞻性。2003年至2006年,全市工商系统查办各类违纪案件18宗,其中政纪处分28人、党纪处分4人,有力地弘扬了正气,树立了形象,警醒了队伍,提高了纪检监察依法执纪、依法办案的能力,促进了全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
(清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