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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特色惩治和防腐体系2012年建成 下半年全面推进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

来源:清远市纪检监察网   发布机构:清远市纪委监委  点击量:次  日期:2009-9-1 10:00:00   


图为清远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暨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改革工作会议

图为清远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陈家记在会上讲话

图为清远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梁建文主持会议

图为清远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黄兆芬在会上讲话

图为清远市领导陈家记(右三)、梁建文(右二)、黄兆芬(左二)和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何木葵(右一)、市检察院检察长陈盛华(左一)出席会议

图为清远市委市府办、市委组织部等8个单位在会上作汇报发言

图为清远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市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

和各县(市、区)纪委书记以及市直有关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等参加会议(一)

图为清远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市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

和各县(市、区)纪委书记以及市直有关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等参加会议(二)


  8月31日下午,清远市召开了全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暨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改革工作会议,部署构建清远市惩治和防腐体系工作。会议强调全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反腐倡廉工作的重中之重,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分工方案》,到2012年建成具有清远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会议还对全面推进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派驻(出)机构改革工作进行部署。

  清远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家记在会上作重要讲话,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梁建文主持会议,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黄兆芬作具体工作部署。市中院院长何木葵,市检察院检察长陈盛华,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市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各县(市、区)纪委书记,以及市直有关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等参加会议。

  陈家记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要紧紧抓住重点环节,加大工作力度:要把加强对中央和省、市一系列保增长扩内需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监督检查作为首要任务;要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重要职责;要把落实中央《工作规划》、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分工方案》作为工作重点;要把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要把推进制度建设和体制创新作为重要保证;要把推进纪检监察机关派驻(出)机构改革作为重要保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一把手”责任、强化责任分解、抓好责任落实、强化责任考核、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陈家记强调,今年党风廉政建设的其中一项重要任务,就是加强对落实中央和省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措施的监督检查,为全市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挑战、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保障。各级各部门要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大局,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对今年签约、动工、剪彩的项目和“十个一批”重点工程项目,以及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检查。

  黄兆芬总结回顾了清远市近年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构建清远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工作情况。2005年,中央颁布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随后省委和市委先后出台了实施意见和落实的具体办法,经过多年工作实践和努力,目前具有清远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初步形成。

  会议透露,今年6月,全省开始了对纪检监察派驻(出)机构进行改革的工作部署。在市委的领导下,清远市迅速推开了这项工作,并在佛冈、连州、连山3个县(市)先行开展试点工作。下半年,清远市将全面推进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派驻(出)机构改革工作,其中市直派驻(出)纪检组是在保留1个、撤销1个的基础上,新增12个派驻组;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新组建派驻(出)机构若干个;力争在今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派驻(出)机构改革工作。

  清远市委市府办、市委组织部等8个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牵头责任单位在会上作汇报发言。
  (清远市纪委宣教调研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