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清远全市纠风工作会议会场
图为清远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黄兆芬讲话
图为清远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曾金玲讲话
图为清远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龚志强主持会议
图为与会人员参加全市纠风工作会议会场
5月29日,清远市召开全市纠风工作会议。除了继续深化教育收费、医疗卫生、涉农负担的专项治理工作,今年全市纠风工作重点新增四项专项治理工作,包括落实价格监管政策和惠民政策,清理面向乡镇(街道)的检查、考核项目,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以及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管,解决公共服务行业与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损害群众和企业利益的问题等。
清远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黄兆芬出席会议,并对全市今年纠风工作做出具体部署。
据了解,清理面向乡镇(街道)的检查、考核项目的专项治理,主要是为了解决目前面向乡镇(街道)各种检查考核过多过滥的问题,实现检查考核活动大幅减少、保留项目规范有序、行政效益显著提高、基层和群众负担明显减轻的清理目标。这项任务由市委、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各级纠风工作机构积极配合,目标在今年九月底完成清理任务。
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管,是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加强基金监管、实现保值增值”的要求,从制度上加强和改进对资金的监管,保证资金安全和提高使用效益,党中央要求各地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基金和专项资金的行为。我省已做出部署,要求用一年的时间基本完成清理整改任务,使违规资金得以回收,监管行为更加规范,违规违纪问题明显减少,政策制度更加完善,并从明年起纳入常态管理。
在部署加强对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管工作方面,会议要求各级部门要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及时足额发放到位,真正用于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全部用于救济受灾群众和恢复灾区生产。年初我市遭遇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各级财政拨付大量资金扶贫济困和帮助灾区恢复生产,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和落实对这些资金的监管,决不允许发生贪污、截留、挤占、挪用行为。
(清远市纪委宣教调研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