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纪委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8宗党员干部违反廉洁从政规定、奢侈浪费典型案件的查处情况,社会反响强烈。清远市纪委23日向全市发出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必须提高认识,以此为戒,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特别是要切实抓好今年中秋国庆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通知指出,在2009年中秋、国庆节来临之至,各级党组织要组织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照公布的8宗典型违纪案例,认真学习厉行节约、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开展自查自纠, 教育党员干部自觉执行厉行节约、廉洁自律有关规定,防止奢侈浪费和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行为的发生。
通知要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央、省委及市委有关规定,坚决反对和制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借节日之机用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严禁机关、部门、单位之间用公款相互宴请和送礼,严禁党员干部参与赌博、变相赌博和各种封建迷信活动。要严格执行津贴补贴有关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任何形式突击花钱、乱发钱物,违反规定的,一律先免职,再按规定处理。
通知还包括,反对形式主义,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要坚决执行省委和市委关于国庆60周年厉行节约、节俭办事的规定,不举办大型展览、不出版纪念画册、不搞大型论坛,除国庆系列庆祝活动和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宣传、庆祝活动外,不准安排其他节日庆典活动。严禁用公款举办商业演出和花费巨资邀请影视歌舞明星参演。
通知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遵守廉洁从政规定,节日期间,领导干部应当谢绝下属以及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家访”,严禁借婚丧嫁娶之机收钱敛财,要严格执行外出请示报告制度和出国(境)证照统一集中保管制度,未经批准不准擅自出国(境)。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管好自己、管好家属和下属,坚决防止违规收送礼金、公款吃喝、违规发放钱物、违规使用公车等“节日病”。
通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党员干部廉洁过节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明查暗访,采取有力措施及时防范和纠正违反规定的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按规定严肃处理,典型案件予以公开曝光。对由于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而导致节日期间发生严重问题的地方和单位,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问责制的规定,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清远市纪委党廉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