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改进党员干部作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近日清远市纪委修改和制定了13项规章制度,促进机关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为确保市委争当山区科学发展排头兵及关于推动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这13项规章制度包括,工作人员外出执行任务的纪律规定、财务管理工作制度、机关接待工作办法、市纪委常委会议议事制度和市纪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等。
为了树立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清远市纪委还特别制定了《工作人员日常礼仪及人际交往守则》,守则严格规定了市纪委机关工作人员在仪容、仪表,在公务环境,在待人接物,在同事交往和在社会公共生活方面的一些细节。清远市纪委有关负责人指出:在《机关接待工作办法》中明确了接待市内及县(市)人员午餐一律不上酒的规定,同时接待工作坚持热情、文明、节俭、从简的原则,这也是贯彻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五个零增长’和‘四个减半’所作出的响应。
(清远市纪委宣教调研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