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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推动派驻监督全过程无缝隙嵌入巡察监督

来源:   发布机构:清远市纪委监委  点击量:次  日期:2021-1-5 17:34:00   





2020年以来,清远市在推进巡察与纪检监察贯通融合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巡察机构与纪委监委派驻机构联动协作机制,构建巡察监督与派驻监督全过程无缝隙对接的“一体化”监督格局,推动巡察工作更精准更深入更细致。

信息共享,做到有的放矢。一是汇聚信息。市纪委监委有关部门将掌握的被巡察党组织近三年政治生态状况、有关举报情况以及领导干部有关问题线索和处置情况提供给巡察组。二是巡前会商。巡察办组织各对口派驻机构及各巡察组进行进驻前沟通协调,了解巡察必须重点关注问题,商议进驻之后具体工作任务分工,人员搭配等事项,确保协作配合更加顺畅更加紧密。三是找准靶心。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与巡察组组长单独沟通,对需要深入了解的重点人重点事重点内容,以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建议人选进行“把脉会诊”,为下一步工作提供靶向和指引。根据工作需要,巡察办协助安排巡察组组长当面听取派驻机构分管委领导的意见。2020年的市委第八、第九轮巡察以来,巡察组与对口派驻机构沟通意见达40余次。

同频共振,提升震慑效力。一是人员融入。对口派驻机构派员参加巡察,并作为巡察组的成员,接受巡察组的领导。重点参与谈话了解环节,重点关注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派驻机构负责人作为巡察组组务会成员参与组内重要事项研究。二是深度融合。巡察期间,对于巡察组发现有关问题线索涉及到派驻机构在办或拟办案件的,由巡察组长及时与其主要负责人沟通,避免多头管理。对于发现问题线索需要进一步调查而巡察组无权限的,则由派驻机构协调跟踪核实,避免出现错位越位。对于派驻机构掌握初核线索又不便公开调查的,派驻机构派出人员以巡察干部身份深入调查,避免打草惊蛇。如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某单位发现一些可查性较强的问题,派驻机构迅速介入调查核实,最终形成5条线索,提高了线索质量。三是快查快办。对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问题线索,派驻机构迅速到位、快查快办,提升巡察震慑力。例如,在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某单位发现违规发放津补贴、私车公养等问题线索后,派驻机构迅速增派力量、快查快办,及时制止并查办相关违纪违规行为,督促其立行立改。

共同督导,增强整改成效。一是全程监督。派驻机构从巡察反馈开始加强巡察整改监督,把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全程跟踪监督,及时督促检查被巡察党组织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按照整改清单逐条逐项抓好整改,对不符合整改要求的,及时提出“二次整改意见”。二是督查督办。巡察办对整改情况进行统筹协调、跟踪督促,适时制定整改督查督办方案,并联合派驻机构抽取20%的党组织进行检查,对组织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进行严肃追责问责。三是成果共享。一方面,派驻机构将对口联系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报告有关监督检查室,再由监督检查室将当轮各被巡察单位整改落实综合情况报送巡察办及巡察组,历经四道审核把关,力促被巡察党组织真整改、改到位,确保巡察成果“颗粒归仓”。另一方面,巡察办根据各巡察组发现的突出问题形成专项报告,经市委或领导小组批准后及时提供给派驻机构,为派驻机构精准监督提供靶向。如,2020年以来形成的《关于全市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巡察情况综合报告》、《关于巡察发现部分市管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存在抄袭等突出问题的综合报告》等巡察成果都得到市委主要领导的肯定和批示,并及时转给派驻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