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清新区纪委对区交通运输局原副局长温金才的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温金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于2009年在担任清新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管理补充耕地项目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其行为已涉嫌犯罪。
温金才身为党员和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中共清远市清新区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清新区委批准,给予温金才开除党籍处分;经清远市清新区监察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并报区政府批准,给予温金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中共清远市清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