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清城区委批准,清城区纪委监委对清远市公安局东城派出所副所长黄伟坚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黄伟坚身为中共党员、国家工作人员,理想信念丧失,党性观念和宗旨意识淡漠,严重违反党的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作为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并收受他人所送财物,严重违纪违法且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清城区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并报清城区委批准,决定给予黄伟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黄伟坚简历
黄伟坚,男,汉族,1980年8月出生,广东清远人,本科学历,2003年11月参加工作,200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3年11月—2009年9月,清远市公安局上廓派出所民警;
2009年9月—2011年5月,任清远市公安局上廓派出所巡防办案中队指导员;
2011年5月—2018年5月,任清远市公安局东城派出所副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