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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南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蓝伟党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市纪委市监委   发布机构:清远市纪委监委  点击量:次  日期:2019-3-1 15:44:00   


日前,经连南瑶族自治县委批准,连南纪委监委对连南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蓝伟党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蓝伟党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伙同他人收受财物并予以侵吞、共同使用,涉嫌受贿犯罪;不正确履行职责,玩忽职守,造成国家经济损失,情节严重,涉嫌玩忽职守犯罪。


蓝伟党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党性观念和宗旨意识淡漠,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调查,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连南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连南瑶族自治县委批准,决定给予蓝伟党开除党籍处分;由连南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