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清远市纪委对清城区源潭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薛文坚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薛文坚在担任清城区源潭镇党委书记、镇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为他人顺利承接清城区增减挂钩源潭镇项目上提供帮助,与源潭镇财政所所长林某文(另案处理)共同收受贿赂,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其涉嫌犯罪的问题和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薛文坚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其行为已构成受贿错误,且情节严重。中共清远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决定给予薛文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对其违纪款项予以没收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