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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监察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机构:清远市纪委监委  点击量:次  日期:2014-1-9 8:53: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清远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公布清远市监察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该报告的内容涵盖清远市监察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清远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dqy.gov.cn)下载。如有疑问,请与市监察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市机关办公楼1号6楼,邮编:511518,电话:0763—3364021)。

一、概述

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严格执行中央、省和市政府关于公开的各项规定,认真做好面向社会以及面向机关内部两方面的公开。公开内容主要为:一是对市监察局机关机构职能、领导分工、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等固定信息进行长期公开;二是对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公述民评、行风评议、廉政风险防控、“正风”行动等专题性工作进行全程公开;三是设置廉政动态、北江清风、廉政广角、廉风和畅、公告板等栏目对部门动态信息以及制度机制建设情况及时公开;四是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投诉、举报情况和答复情况进行实时公开;五是对国家反腐倡廉建设的全局性工作,社会关注的热点案件,国外反腐倡廉建设的好做法等信息进行转载公开。为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审核机制和发布流程,我局还制定了《清远市监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一系列制度。面向机关内部公开的事项包括:委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干部提拔任用和选调等人事管理情况以及本局干部职工较关心的按规定应公开的其他情况。

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市监察局面向社会公开的主要载体为清远市政府门户网站、清远市纪检监察网、清远廉博,以及清远纪检监察简报、清远日报、广播、电视等。

2012年度市监察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45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市本级工作信息486条,占57.5%;下辖县(市、区)359条,占42.5%。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单位采用了门户网站、简报等按类别开辟专栏的形式,并重点加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处理的力度,形成统一受理、统一办理、规范服务的工作流程,为公众了解信息提供便利。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咨询处理情况

经统计,2012年我局共在清远市政府门户网站、清远市纪检监察网、清远廉博,以及清远纪检监察简报、清远日报、广播、电视等发布政府信息1095条、编写纪检监察工作信息129期、举办了纪检监察开放日等活动

2012年度,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共受理群众举2903件(次),其中网上受理市民来件(含咨询、投诉和建议等)78份,初步核实线索393件;新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325件,比上年同期239件上升36%,其中大案要案97件,涉及处级干部9件,乡科级干部82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18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7人。市纪委、市监察局查处了市委原副秘书长、市委政策研究室主任李晋锋行贿受贿案,英德市原副市长、公安局局长郑北泉严重经济违纪案等一批大要案。全市85个乡镇(街)共立案124件,连续五年实现乡镇(街)办案100%。在“三打两建”专项行动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联合检察、公安等部门查处商业贿赂案件368件,涉案金额高达10565.5万元。目前结案368件,涉及工程建设、交通、医疗卫生、教育、国土矿产资源等领域。涉及国家工作人员136人,给予纪律处分128人,刑事处罚116人,行政处罚160件(人)。其中协调公安机关查处了一起医疗卫生系统特大商业贿赂案件,涉及市县镇三级30多家医院、500多名医务人员,涉案金额达1500余万元。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单位2012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政府支出和收费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的工作人员主要是来源于本单位的相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纳入本单位机关的财政管理。
    由于本单位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

由于2012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此未发生收费情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我局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在2013年的工作中,我局要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全面、及时,全面公开宣传教育、制度建设、监督检查、深化改革等全方位的内容。一要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规范工作流程,让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均有记录、有档案,定期做好登记统计和报送工作。二要加大信息公开推行力度。局机关将按照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工作实际,提高认识,增强信息公开自觉性,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和广度。三要增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强化网站维护人员与信息提供部门的联动机制建设,确保主动公开的实效性,加大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力度,提高信息采用率,拓宽信息公开渠道。

  

   

清远市监察局

   2013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