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党委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监督,近日,英德市委出台《英德市委巡察工作实施方案》,建立纵深发展的县级巡察制度,打通基层反腐“神经末梢”,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突出政治定位。将巡察工作作为巡视工作向基层的延伸,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广东省委巡视工作实施办法》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对建立县级党委巡察制度的指导意见,结合基层特点,突出政治巡察,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监督。
加强组织领导。市委成立了由市纪委书记任组长、市委组织部长任副组长的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抽调市纪委、市审计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等单位精干力量成立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下设4至5个巡察组,巡察组每组设组长、副组长各1名,组长根据每次巡察任务确定并授权;巡察组配备成员5-7名,负责日常工作,形成“有机构管事、有干部办事”的工作局面。
把握巡察重点。将各镇街、市直机关和行政村(社区)党组织班子及其成员纳入巡察的对象和范围。市委巡察组对巡察对象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紧紧抓住土地出让和扶贫资金、财政专项资金、科研经费管理使用、选人用人等领域,以及领导干部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插手工程项目、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突出问题开展巡察监督。
明确工作要求。按照“机动灵活、务实高效”的原则,巡察组将常规巡察、专项巡察相结合,采取一线走访、召开会议、个别谈话、查阅资料、调查了解、受理投诉等方式,对特定单位、特定事项以及特定时间内暴露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开展巡察工作,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边巡察边移交边整改,强化结果运用,通过“回头看”,形成“再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