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城区积极创新巡察路径方法,多措并举,进一步强化巡察利剑作用,加大“两个责任”的落实力度,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制定《政治巡察工作问题对照清单》
2017年10月,清城区在全市首个印发了《政治巡察工作问题对照清单》,让清城区各单位领导干部清醒看到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引以为戒,自觉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同时,要求今后被巡察党组织在巡察组进驻前按照《政治巡察工作问题对照清单》开展自查自纠,实现“未巡先查、未巡先改”。对发现未开展自查自纠或组织开展不认真、整改处理不严肃,或应当发现的问题而没有发现、能够即知即改的问题而没有整改和处理的,提出问责处理建议,并予以严肃追责,倒逼各单位党组织书记切实肩负起本单位党建工作主体责任。
对党组织书记进行党建工作能力专题培训
通过剖析清城区委前六轮巡察19个单位党组织发现的未按规定召开党组织会议和开展“三会一课”、党支部委员长期缺额、党员组织关系接转跟踪脱节、党费收缴不严格、“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材料弄虚作假、无预算支出、利用工会帐违规转入、划拨和列支款项、挪用和扩大范围支出专项资金、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17类、54个共性问题的根本性质。2019年5月,清城区举办全市首个镇(街)、区直单位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能力提升班,由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分别讲授“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守住铁规矩硬杠杠”“‘关键少数’要担好关键之责”主题党课,提出“领导”和“责任”要一肩扛、党廉和业务要一起抓、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要同发力等20条建议。同时,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开展政治巡察工作问题自查自纠流于形式的9个单位进行了严厉批评。
实行新提拔科级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巡察工作制度
为加强对新提拔科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教育培训,让注入科级干部梯队的“新鲜血液”在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上发挥更大的作用,不断充实巡察队伍,2018年5月,清城区在全市首个实行新提拔科级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巡察工作制度。通过巡察岗位历练,使其成为新时期管党治党先进理念的实践者和传播者,巡察结束返回原工作单位,可以用其掌握的理论、要求、做法,推动党的建设不断深化,间接实现“未巡先改、边巡边改、巡后长改”的目的,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不断向纵深发展。截至目前,清城区有3批共8名新提拔科级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巡察工作。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巡察工作
清城区不断强化问题导向,紧盯“为黑为恶、护黑护恶和失职失责”三类重点问题,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及时发现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2018年7月,清城区在全市首个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巡察工作。专项巡察期间,专项巡察组开展个别谈话90人次,制作谈话笔录82份,调阅复印有关文件材料1320份,走访10个单位(部门),共发现问题13个,移交线索8条。
召开巡察整改汇报会
为深入推进以巡治本工作机制,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压实被巡察单位落实整改责任,2018年11月,清城区召开全市首个巡察整改汇报会,切实提高被巡察单位的思想认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压实责任,促进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