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巡查镇领导班子和村居“两委”干部是否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是否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佛冈纪委昨日发布的“基层廉情巡查接访”制度,将对基层党员领导干部开展巡查,重点巡查高岗等6个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村居“两委”干部。
根据安排,巡查接访内容还包括作风建设、落实一岗双责情况、“三重一大”事项执行情况等。佛冈纪委主要采取个别谈话、座谈;接访、暗访;调查了解等方式,实行专项巡查和常规巡查。个别谈话、座谈时,巡查组将找被巡查镇领导班子成员及有关人员个别谈话,并有针对性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同时,根据工作需要,深入被巡查镇及村居进行实地考察,接受群众涉及巡查内容的举报。调查了解时,巡查组将查阅有关会议记录、文件、财务资料和档案。“对反映领导干部的重要问题进行初查,构成违纪、违法的,送有关部门处理。”
巡查接访地点为各镇纪委办公室。巡查组在巡查中了解到的有关情况问题,将向被巡查镇主要领导通报并交换意见。巡查接访工作结束后,将对巡查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形成综合材料,向主要领导反馈情况。重点反馈巡查总体情况、综合评价、存在的问题和整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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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查接访时间安排
高岗镇:每个季度的第一个月(即1月、4月、7月、10月)的9号;
迳头镇:每个季度的第一个月(即1月、4月、7月、10月)的22号;
水头镇:每个季度的第二个月(即2月、5月、8月、11月)的6号;
石角镇:每个季度的第二个月(即2月、5月、8月、11月)的21号;
汤塘镇:每个季度的第三个月(即3月、6月、9月、12月)的8号;
龙山镇:每个季度的第三个月(即3月、6月、9月、12月)的24号。